2022年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内蒙古知识产权工作相关情况进行发布。在刚刚出炉的“2021年度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典型案例前两个均是由包头市公安局侦破。

十大典型案例中第一个案例就是刘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刘某用伪造的公章及代理文件以深圳某知名净水设备公司的注册商标名义与包头市石拐区农牧林水局签订了价值268万元的净水设备工程项目,刘某未征得合同甲方及中标方同意情况下,为谋取巨大利益,私自将低价品牌的净水设备装贴上深圳知名注册商标,安装在工程项目指定的设备安装点,非法获利65万元。2021年3月经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刘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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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胡某某等5人未经“转龙”牌商标所有人许可,私自购进假冒“转龙”牌典雅鹿王酒的生产设备及部分原材料,制作假冒“转龙”牌典雅鹿王酒。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假冒注册商品的市场价值及被告人犯罪情节等因素,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各被告人一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转龙”酒在包头乃至西北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擅自制作、销售假冒“转龙”酒的行为,不仅会对“转龙”酒业商誉造成损害,更会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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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促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新时代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使命,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一个地区科技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近年来,包头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紧紧围绕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任务,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今年,包头市公安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昆仑”行动,不断加大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严厉打击食药领域制假售假的犯罪行为,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奋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

来源:包头公安、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