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解雇了技术员老马,还在他的《离职证明》上写了负面评语。老马气不过,要求如实重写,人事经理说:要么拿走,要么没有!

01 人事经理想“树典立威”

01 人事经理想“树典立威”

年初,公司空降一名“80后”人事经理,原人事经理老李反而成了他的助手,新来的人事经理也不客气,直接把老李当作人事专员使唤。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人事经理一上任,就开始抓劳动纪律,天天带着老李等人,到业务部门和车间检查,发现“违规”,轻则批评,重则扣分、扣绩效。

技术部有个姓马的老技术员,他话不多,但性子直,看不惯人事经理那副盛气凌人的样子,所以多次当面顶撞他,一点面子也不给。

人事经理气得咬牙切齿,发誓一定要“修理”老马,拿他“立威”。

不久,人事经理揪住老马几次上班不在岗,要打他旷工。老李比较熟悉情况,说:“技术部经常晚上加班,所以作息时间比较灵活,考勤这一块,差不多就行了。”

人事经理冷冷地对老李说道:“你是经理,还是我是经理?”

老李脸胀得通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过,他很快向人事经理道了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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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老技术员愤然辞职

02 老技术员愤然辞职

一天后,人事部以老马旷工累计3天为由,给予其书面警告,并扣发上半年绩效奖金10000元。

老马火冒三丈,立刻赶到人事部,二话不说,就把人事经理办公桌上的杯子砸了。

没想到人事经理不怒反喜,指着老马说道:“好啊,破坏公物,从工资里再1000!”

老马上前朝办公桌踹了一脚,桌上的文件被震落,洒得满地都是。

他怒视着人事经理,大声说道:“我不干了,我看你怎么扣!”

这次冲突惊动了老板,他下来一看,就大概猜到是怎么回事,于是淡淡地对老马说:“你不想干了?那好,你辞职,我批准!”

这句话让在场的人都吃了一惊,因为老马是公司的技术骨干,一直受老板器重,怎么会为了这么点小事,说不要就不要了呢?

老马也一愣,似乎不敢相信。

但他说到做到,当场就填了辞职报告,签完字后,转身摔门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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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三个月要赔60000

03 三个月要赔60000

第二天,老马交接完工作后,到人事部继续办离职手续,当拿到《离职证明》时,不禁气炸了,因为人事经理给他加了很多负面的评价,比如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胜任本职岗位等等。

老马当场拒收,要求重写,人事经理却说:“要么拿走,要么没有!”

老李眼看老马的眼神不对,像是要发大火,赶紧把老马拉了出去。

在公司车间的一个角落,老李告诉老马,别上了人事经理的当,他就是想激怒你,让你什么补偿都拿不到。

老马冷笑道:“我在乎那几个钱?根本就没打算要补偿,主要是他写的那些词,明摆着就是侮辱。”

老李笑道:“你刚才是主动辞职,本来就拿不到经济补偿,我说的是另外的赔偿,弄得好的话,能拿十几万!”

“真的?”老马的眼中发光,欣喜地说道。

“夜长梦多,也不能拖太长。”老李说,“你现在听我安排,我保证三个月后,让你拿到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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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老马是老实人,不然赔得更多

04 老马是老实人,不然赔得更多

一周后,在老李的安排下,老马经过面试,被外市一家公司录用,《录用通知书》上写的职务是:技术副经理,月薪30000元。

老马非常激动,但是第二天,就被泼了一盆冷水,因为那家公司又给他出具了一份《不录用通知》,原因是老马未提供原公司的离职证明,导致无法录用。

老马很生气,感觉受到了愚弄,于是打电话把老李骂了一顿,但老李却让他保存好那两份通知,有大用途。

老李还给他转了30000元,告诉他,这期间不要再去找工作,耐心等几个月。

转眼3个月过去,老李陪同老马来到公司。因为事先打了招呼,老板和公司高、中层都在。

老马当众宣读了一封函件,内容是因为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时,未依法出具离职证明,导致本人入职新单位被拒,损失巨大,现要求公司赔偿3个月的工资损失,共计60000元。

老板听后,转身咨询人事经理,要怎么处理?

人事经理的脸色十分难看,他仔细看了看老马提供的新单位的《录用通知》和《不录用通知》,不言不发。

老板又问老李:“你有什么意见?”

老李清了清嗓子,说道:“老马是老实人,如果这事再拖3个月,公司要赔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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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突然明白被坑,只能认栽

05 突然明白被坑,只能认栽

此言一出,很多人窃窃私语起来,人事经理更是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

人事经理突然站起来,大声说道:“我就吓唬一下他,随后就安排人将离职证明邮寄给他了……”

话没说完,他的脸色突变,转身指着老李,说:“你是不是根本没寄?”

老李作出一副惊讶的样子,说道:“没有证据的事,别乱说啊。再说了,你有什么资格安排我做这些琐事?把我当小工吗?”

人事经理脸色铁青,还想说话,老板突然一拍桌子,对他吼道:“你连基本的流程都做不好,对得起我吗?给公司带来这些不必要损失,要脸的话,马上辞职!”

人事经理一下子哑口无言,半晌,指着老李和老马说道:“你们狠,算我栽!”

散会后,老李来到老板办公室,问:“您想开除人事经理,绕这么个大弯干什么?”

老板呵呵笑道:“要不是找到他的失误,逼他主动辞职,我得付他一年50万。”

老李恍然大悟,但是他又疑惑地问道:“老马的新工作是你让我安排的,你真舍得把他放走?”

“放!”老板说道,“那公司也是我开的,正是缺人的时候,老马的技术,配得上20000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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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写在最后

这是一起“原本想坑别人,结果反被别人坑”的事情,主要涉及“离职证明”这个知识点:

1、按照规定,离职证明只需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其余的不要写。除非劳动者自己有要求,公司可以“美言”几句,但需要承担一定风险,比如劳动者拿着“高评价”去“做坏事”。

实务中,对员工不利的评价是“禁止项”,是不允许写的,因为劳动者的就业权需要保护,何况“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做这种事干什么?至于假的负面评价,则涉及名誉权,要负法律责任。

2、单位拒不开具《离职证明》,该怎么办?这是明显的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的任务就是取证,给自己到底带来多少损失,老马的做法可以参考,那就是拿到新公司的录用通知(需要明确薪资),以及之后无法入职的证明。

事实上,劳动者遇到公司拒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情况,根本无需困扰,因为在给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时候,公司就应同时准备好客观、真实的离职证明,公司在这个问题上刁难劳动者,那是自作聪明,基本毫无胜算,弄不好还会被“反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