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据湖南省常德市纪委监委权威发布: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有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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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常德市委批准,常德市纪委监委对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有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有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干部选拔和岗位调整中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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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万作为长期在公安系统担任领导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政商不分、与民争利,以民间借贷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常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有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有万简历

陈有万,男,汉族,湖南安乡人,1963年9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公安武陵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 1979.09-1981.07 湖南省警察学校刑侦专业学习
  • 1981.08-2002.01 常德市公安局工作
  • 1992.08副科级侦察员、公安武陵分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挂职)
  • 1994.02技术科副科长,1997.04刑警支队重案侦查大队大队长,2000.03禁毒支队支队长(其间:1986.10-1988.12湘潭大学法律专业自考专科学习毕业)
  • 2002.01-2003.06 常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 2003.06-2005.08 常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副处级)
  • 2005.08-2007.09 津市市公安局政委(高配副处级)(其间:2005.09-2007.06湖南文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自考本科学习毕业)
  • 2007.09-2008.07 石门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配副处级)
  • 2008.07-2012.11 石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2008.10县长助理,石门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2012.11-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公安武陵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3月7日,据“清廉长沙”消息,经长沙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长沙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日前,长沙市纪委监委对雨花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雨花区纪委原常委、区监委原委员)王勇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转隶前他曾是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被批跑风漏气,对外泄露案件信息等)

经查,王勇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对外泄露案件查办信息;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执纪执法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知法违法,执法犯法,执纪破纪,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攫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沙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长沙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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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湖南沅陵人,函授本科学历,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9月至1995年2月,在沅陵县林业局工作;1995年2月至2005年8月,历任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干部,副科级干部;2005年8月至2017年12月,历任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雨花区纪委正科级纪检员、区监委委员;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任雨花区纪委常委、正科级纪检员,区监委委员;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雨花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2020年11月至今,任雨花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二级主任科员。

王勇在检察院和纪委都担任过领导干部,却知法违法,执法犯法,执纪破纪,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可以说是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也没什么惋惜的,必须严惩“灯下黑”,危害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