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近日,阳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区大队深入义井镇开展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检查组每到一家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首先听取各场所负责人对日常消防巡查、消防预案等情况的介绍,随后主要针对场所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火栓及灭火器材的配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场所员工进行现场培训,并要求场所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切实整改火灾隐患,加大对内部的自查自纠,把消防工作融入到日常的工作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清除经营场所各隐火灾隐患。下一步,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并将其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形成多部门参与,社会共治的预警、监管、查处工作机制。

来源:阳泉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