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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最后 -
罗翔老师金句分享:
1.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2.当你觉得这个世界有大量的不正义,那就有不正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叫做正义。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正义,那么说它不正义就毫无意义。而我们正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正义,所以我们要用我们所学习的法律知识,去不断地追求正义。
3.法律永远不能超越社会常识的限制,千万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这种傲慢其实是不学无术的一种体现。
4.如果一种行为是社会生活所许可的,那它就不应该是犯罪。
5.刑法这个字本身就不好看,刑法这个字怎么写呢?拿人开刀的呀,把开刀的依据合法化就叫刑法。
6.法律无非解决社会生活矛盾,法律人的判断永远不能超越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
7.看见的正义你不需要去相信,看不见的正义才是需要去相信的。
8.如果重要的个人利益可以放弃的话,那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9.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10.只有法治才能让我们这个民族走向真正的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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