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普宁警方强化线索分析研判,重拳打击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城南、南溪、城东派出所又抓获7名盗窃嫌疑人,初步侦破盗窃案件多宗。

城南派出所

1月20日,城南派出所根据侦查线索在流沙南街道里宅村一超市抓获盗窃嫌疑人罗某明(男,42岁,南径镇人),并在罗某明家中提取到赃物女士卫衣1件、男士长裤1条。

经查明,罗某明于2022年1月17日17时许在普宁市商品城一停车场盗窃事主悬挂在电动车车前钩的三个塑料袋(内有金戒指1枚及衣服等物)。

南溪派出所

1月19日,南溪派出所警民合力在池尾街道滨湖公园抓获盗窃嫌疑人游某翰(男,16岁,梅塘镇人)。经审讯,游某翰交代其于2022年1月19日伙同其他在逃人员驾车途经池尾街道上寮村一公寓时,盗窃停放在该公寓门口摩托车1辆的犯罪行为。

城东派出所

1月16日20时许,城东派出所根据侦查掌握到的线索在流沙东街道华溪村抓获盗窃嫌疑人陈某弟(男,24岁),陈某鹏(男,19岁),陈某旭(男,13岁,均为占陇镇人),现场提取到作案工具螺丝刀1把。经查明,陈某弟、陈某鹏、陈某旭三人于2021年12月26日至29日,先后两次窜至流沙东街道秀陇村、斗文村实施盗窃,共盗得电动车3辆。

当天21时许,城东派出所还在占陇镇占梨村一服装店抓获其他盗窃嫌疑人陈某雄(男,16岁,汕头市人)。经审讯,陈某雄交代其于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6日伙同其他在逃人员分分合合在普宁市流沙市区实施盗窃作案6宗,共盗得电动车5辆、摩托车1辆的犯罪行为。

1月17日,该所再次根据侦查掌握的线索在占陇镇下寨村抓获盗窃嫌疑人陈某凯(男,17岁,占陇镇人)。经审讯,陈某凯交代其伙同其他在逃人员于2021年10月至12月先后4次窜至流沙东街道秀陇村、新坛村、流沙北街道西陇村实施盗窃,共盗得摩托车4辆的犯罪行为。

目前,罗某明、游某翰、陈某弟、陈某鹏、陈某雄、陈某凯等6人均已被刑事拘留,陈某旭因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