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故城县公安局故城派出所接到群众刘某、龚某报警称,二人被王某利(男,32岁,故城县人)用假房产证诈骗29万元。因临近年关且案情重大,办案民警立即对报警人进行详细询问,深入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对案情进行梳理分析。

经了解,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利在网上购买了一份假房产证,2019年底,王某利在石家庄市以抵押此房产证的理由向刘某借款11.8万元;后王某利又购买一份假房产证以及一份真实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起抵押给刘某借款8千元;2020年8月,王某利再次购买的假房产证向龚某借款8万余元;同年9月份,又编造父亲生病住院的理由,向龚某借款2.5万,随后再次编造父亲死亡的理由向龚某借款2万元;2021年3月份,王某利编造上海房产被冻结,急需用钱解封的理由再次向龚某借款4.8万元。到了约定还款的日子,王某利不仅不接电话还玩起了失踪,两人察觉不对,赶紧去查询了王某利抵押给自己的房产证,未曾想房产证竟然是假的,立即向警方报警。

了解情况后,办案民警一边稳定报警人的情绪,一边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的基本情况进行研判。经过40多天的不懈工作,终于在某小区内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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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利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衡水故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