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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在翻阅案件卷宗。

红网时刻1月26日讯(通讯员 胡杰 彭雅愉 朱宏敏)为更好地落实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于近期启动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快速办理程序,办理了一起轻微刑事案件。

1月17日,被告人凌某某在辖区赶集市场扒窃了1台价值约3000余元的手机。19日,凌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侦查发现凌某某有多次盗窃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经与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办公室确认,20日,案件移送到天元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与公安机关、法院充分沟通,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决定对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直接起诉的方式办理该案,于24小时内完成了对全案证据审查、提讯、认罪认罚具结签署、文书撰写等工作,于1月2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1月24日,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案件办理从立案到开庭宣判仅用了6天时间。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是在充分尊重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意愿,及时听取案件当事人意见的同时,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案件,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缓解了基层检察机关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的矛盾,为办案人员赢得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应对疑难复杂案件,同时也使案件当事人尽早从诉讼程序中解脱了出来,大大减轻了双方的诉累,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