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收到司法救助金了,感谢检察院对我们一家的关心和帮助。”近日,司法救助当事人石某某及其丈夫来到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着“司法救助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检察干警手中,并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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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某某是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对象,其在一起诈骗案中被骗资金16万余元,且石某某无固定收入,致使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件后,多次走访案件当事人家中及其所在村委会,又核查到石某某家中还有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公、婆婆需要照顾。经过严格审查后,认为石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石某某申请了两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及时发放。

近年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工作环节中,对于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切实解决好涉诉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解危济困的作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