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见习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1月24日,“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发布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举行,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第二次发布年度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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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发布的十个案例中,包含一例由国家计生政策调整而引起的案例:福建某市4户家庭因生三孩被罚37余万元,后因未缴款而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检察机关认为,社会抚养费在“三孩政策”实施后应相应取消,并向卫健局发出类案检察建议。数据显示,该市同类案件4040余件,目前已办结946件,涉及946户1877人。

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2019年至2020年,福建省某市下辖的某县卫健局以违反《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为由,决定对颜某等4户家庭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合计达37余万元,后因颜某等未主动履行缴款义务,卫健局向法院申请对颜某等8人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对其采取了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财产控制等措施。2021年8月,国家三孩生育政策实行后,颜某等8人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系由国家计生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实施“三孩”政策后,社会抚养费相应取消,2021年7月20日国家卫健委在《中共中、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有关问题解答中就“之前违反法律规定生育三孩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也明确规定“已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但实践中,法院仍存在不少此类未执结案件,被执行人在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仍受限制,直接影响家庭正常生活,若未妥善处理,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

据介绍,2021年,检察院调查发现,全县未执结社会抚养费案件达上千件。检察院向卫健局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后被采纳,其后法院及时将8名当事人从失信名单中去除,解除限制消费、财产控制等措施并结案。

最高检官网显示,2021年10月,福建省检察院指导该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收抚养费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共发出类案检察建议9件,排查发现同类案件4020余件,目前,该类案件已办结946件,涉及946户1877人。日前,福建省检察院总结并转发该市检察机关办理社会抚养费案件的相关经验,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线索摸排和类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