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网文作者:刑事侦察案例,有删减;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威斯康辛的一个小镇上,有个小小的便利店叫Les's Grocery Store。别看店小,在那个资源不太丰富交通也不太便利科技还不太发达的年代,这个小便利店在群众们的生活中,可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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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主人Lynnea Gran一家就住在店的附近,小店是她的家族产业,从60年代开始就在镇上为人民服务了,家里好几代人都为这个店贡献了青春。51岁的Lynnea是一个离婚的单亲妈妈,靠着这个小店和辛苦的工作,她一手带大了4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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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8月的一个晚上,Lynnea 17岁的大儿子Rodger去参加小镇的集会活动,半夜2点回到家里,发现妈妈不在家里,于是他到店里去找妈妈,到店门口他一眼就看到妈妈趴在门里的一滩血泊中。

Rodger立刻打电话给911报警,要求对方派一辆救护车来,而当救护车来到时候,Rodger正蹲坐在店前台阶上哭泣,警察进门发现Lynnea早就已经没有了呼吸,而身旁是一大滩鲜血,流淌的到处都是。

经过检查,发现Lynnea的头部和面部遭受了多次重击,但奇怪的是,店里的钱箱,Lynnea的手包,都没有被动过,可以说完全没有财物的损失。而看起来也没有证据证明Lynnea曾经受到过性侵犯。这是一桩没有动机也没有证据和证人的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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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检察官特写来一张,正义脸很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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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警方也承认,这个地区的治安并不是那么的好。在过去的那些年里,也曾经发生过抢劫之类的小案件,只不过从未走到过凶杀这一步。所以也很有可能是有人想抢劫或者偷窃,但是还没来及操作就被撞破。

对这个小镇的居民来说,平静的生活突然出现这样的一件大事,真是非常的震惊。A brutal murder like that doesn't happen like it does in New York. (纽约群众表示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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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nea的二儿子Robert

对小镇的警方来说,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凶杀案,也有些万点头绪不知从何开始的感觉。

当时小镇正在开集会,而集会一般都会有不少的流动人口,所以也有人提出来是不是有可能流动人口犯罪?不过针对往年的情况对比之后,发现虽然流动人口增多了,但是随之增加的案件还是以小打小闹的偷窃为主。要飞跃到谋杀,还是令人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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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纪录片有一段非常打动我的片段。那时Lynnea的二儿子回忆起关于妈妈的一段温馨往事。他说那大概是他8岁大的时候吧,有一天妈妈打扮的非常漂亮准备出门。她穿了一身漂亮的裙子,脸上画了精致的妆容,头发也细细的梳理过做了发型。当时他正无所事事的在门口玩一把水枪,看到妈妈从门前走过,就举起水枪biu biu的对妈妈射击...(此处应有捂脸的表情)。

瞬间妈妈的衣服头发都湿了,脸上的妆也花了不少。熊孩子知道自己闯了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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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妈妈并没有怒发冲冠火冒三丈,相反的,她扑上来把儿子按倒在湿漉漉的草地上,然后抓起旁边的水管开始追着儿子打闹。两个人最后都浑身湿透了,看着对方傻乐。看了这段,我真心觉得Lynnea是个好妈妈。

这样的妈妈被如此残忍的杀害,无论是对家人还是对警方来说,都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儿。法医检验后发现,Lynnea的头部和脸部遭受了15-30次猛烈的重击,能下这样的重手,背后一定是超强的怨恨和怒气。因为那种抢劫偷钱临时起意杀人的,很少会花这样的时间和力气反复多次击打对象,这种击打程度,一般都暗示了受害者和凶手之间,必然存在某种关联。

于是警方开始把注意力放到Lynnea的家人身上,开始对家属进行一一排查。

首先警方怀疑的是尸体第一发现人Rodger。但是Rodger提供了自己当天晚上不在场的证明。他跟朋友一起去集市玩,喝酒嗑药玩的很high。直到半夜2点才尽兴回家,而因为喝酒嗑药,他能记住的事情也很有限。他的朋友也证明了他的话。纪录片里没有提到的一点,是案发当天是Rodger17岁的最后一天。他去集市是为了跟朋友们一起庆祝自己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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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浓郁80年代气息的旧照片

Lynnea的四个孩子只有Rodger一个人还跟妈妈一起住,另外三个孩子也都分别提供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于是警方把Lynnea的前夫也请来询问。Lynnea和前夫的离婚官司闹的很难看,这么大的怨气也有可能啊。

可是Lynnea的前夫Jerome Gran住在800迈以外的俄亥俄,案发当晚也有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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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警方其实也收集到了一些证据,包括一个血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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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很快就被证明,这是老大Rodger在看到妈妈卧倒在血泊中急匆匆赶上前查看的时候,不小心留下的脚印。

警方也将Rodger当天穿的衣服拿去做了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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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dger告诉警方他曾经尝试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对妈妈进行急救,所以身上沾染了不少血迹。但是因为他有不在场证明,这些都不能作为证据证明他可疑。

而且即使Rodger喝酒嗑药,家里人也无一相信Rodger会有杀人嫌疑。弟弟Robert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要说Rodger是凶手这简直太荒唐了。I'd known him his whole life。他一点点都不暴力,他就是个典型的17岁男孩子,他会装的很强悍的样子,但是哪个男孩子不是呢?

警方搜查了Lynnea在便利店旁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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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厨房的抽屉里发现了一把木柄铁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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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铁锤的形状倒是相当符合Lynnea头部的伤痕,警方将铁锤送去进行检测。可惜,检测的结果却是一无所获。铁锤上没有一点血迹。

案发三个月后,180迈外的一个威斯康辛小镇发生了另外一起谋杀案,受害者的死亡方式也是被铁锤锤杀...

另一个案件的凶手,是年仅19岁的Steve Hanson。他对自己用铁锤锤死受害人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是他却坚持不承认自己与Lynnea的被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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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警察进一步调查的时候,却惊异的发现,Steve和Rodger之间彼此认识!!!他们有共同的朋友,而且据说他俩还一块儿吸过毒。那么有没有可能是两人之间发生了争吵然后杀人报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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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Steve也提供了不在场证明。警方的调查陷入了死局。

这个没有动机,也没有证人和证据的案子,就这样冷了下来。一冷就是十几年年。当年的警官Gary Gravesen表示,冷案真是逼死强迫症啊。

转眼到了2004年三月,新的警官Chad La Lor 被任命对冷案进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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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没有觉得有点眼熟?Harry Potter粉来刷一下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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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d La Lor警官第一个注意到的,就是这个Lynnea Gran凶杀案。案发的时候,他还是个高中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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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顾了一下当时案发的情况。大儿子Rodger证明在自己出门的时候妈妈还好好的活着,可是凌晨2点的时候回到家中,发现了妈妈倒在血泊中的尸体。其他的三个孩子和关系崩裂的前夫都有不在场证明,另一个有着类似杀人模式的案件凶手,也被证明没有作案时间。

但是可能因为是隔了多年,又非当年当事的警官,警官Chad La Lor和另一个警探John Christophersen 倒是能有一个机会重新来看待这个看起来“什么都没有”的案子。

因为当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就只能从“已知的东西”开始重新撸了。

感谢当时负责的警官们,当初的证据保存的都还挺好的。让我们来撸一下都有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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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血迹无痕迹疑似凶器小锤子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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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血迹但是有不在场证明的大哥衣物若干。

首先是从小锤子开始。18年的技术水平只能得出这个锤子上没有可用的血迹和痕迹的结论,但是2004年的春天,已经有了高精度显微镜。在高精度的显微镜下,终于发现铁锤的边槽中有非常少量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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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小好小但是在高精度显微镜下无所遁形的痕迹

不过这点点血迹就算在当年被发现,在那个时候的技术条件下,也不足以拿去做DNA鉴定,而现在,警方轻松的得出结论---这就是Lynnea的血迹。从而迈出了破案第一步:确认杀人凶器

哎呀忍不住要让地区检察官再来刷一下存在感,说到这是一个big breakthrough的时候,他都眼含笑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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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警方从Rodger的卧室里找到了一件牛仔服上衣。Rodger在案发的那天并没有穿,警方还是拿来放进了证物袋。但是在18年后再次检验的时候,在衣服的袖子上发现了很小很小的喷射状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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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警方的反复试验,证明这种形状的血点,一般只有在很近的距离大量的血液喷射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从而证明,穿着沾染了这种血液喷射点的衣服的人,要么案发当时就在跟前,要么,本人就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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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件衣服的内侧,警方也发现了血迹。这个血迹看起来是蹭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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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可以假设这个血迹是凶手把凶器揣怀里的时候蹭上去的。但是这还是假设。可是仅仅这样的假设,上庭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而在确认到过现场的那双鞋上,警方发现了非常非常小的血液痕迹,重要的是,这个血液痕迹与上述牛仔服袖子上喷射的血点形状一致。而我们早就已经知道了,鞋子上的血迹是属于Lynne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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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些证据,警方已经基本上能确认,嫌疑人就是Lynnea的大儿子Rodger。

将近20年过去了。Rodger已经从一个毛头小伙子变成了一个有两个孩子的糙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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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一下警方询问Rodger的时候,他的身体语言。注意这个时候他是没有戴手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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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的警官把证据摆在他面前,问他你怎么解释?Rodger并没有像无辜被指责的人那样激动的反驳或者有其他激烈的反应,而是非常的淡漠。他还是坚持说自己没有杀害妈妈,坚持自己是在2点回家的时候看到的妈妈的尸体。但是这一次,他的证词变得略有不同。

当警方再一次的问他案发当晚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他承认在他去集市之前,跟妈妈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当时他跑去问他妈要钱,却被他妈断然拒绝。因为知道儿子又爱喝酒又会吸毒,靠着一个小店辛苦养家的单身妈妈当然不同意拿钱去给儿子祸祸。她甚至不许他开家里的车出去。而想想那天晚上是Rodger的生日,要面子的男孩子更加觉得难忍。于是两个人大吵了一架。

这对警方来说也是一个突破。因为之前关于案发时间的确定,都是建立在Rodger的证词上。他声称自己走之前妈妈好好的,回来妈妈死了。所以所有的不在场证明都是围绕在10点到凌晨2点之间。同样,这场争执,给了警方除了证据之外另外一个必要的东西:动机

警方逮捕了Rod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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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案发后,甚至到他被逮捕前,他都一直住在原来和妈妈一起生活的地方,长达18年之久,他的一生也过得异常混乱,吸毒,戒毒,离婚,来来回回的折腾。

他的兄弟和妹妹都对最后的真相感到震惊不已,他的弟弟Robert仍然坚持说,Rodger是个善良的孩子,他当时一定是喝高了,或者在毒品的控制下才干出这样的事情,如果他是在清醒的状态,他一定不会伤害任何人。他的律师为他求情,说在过去的18年里,他都要一个人默默的承担杀母的罪恶感还有别人的怀疑眼光,这种惩罚对他来说已经很沉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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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有的证据下,如果走陪审团,其实Rodger还是有一定的机会逃脱法律的惩罚。他的律师就对公众说,Rodger的妈妈在他年幼的时候曾经对他进行过性侵犯,由此来为他开罪。而且他在案发的时候还尚未成年。杀母的罪恶感也几乎毁了他的一生...

但是Rodger不想让家人为了这个案子出庭,接受双方律师的质询,公众的检视。如果真的上庭面对陪审团,双方家人都会被翻个底朝天撕成碎片,攻击他妈性侵大概只是个开始。他最后决定对二级谋杀认罪,被判入狱15年。

最后我说说我自己的想法。

其实我也没什么想法啦。在纪录片的最后,地区检察官和主导调查的警官们说了这样一段话(大意),有人说,迟到的正义不算正义,我们认为这不完全正确。人们都需要真相,科学帮助我们找到了真相,而对Lynnea的家人来说也是,虽然过去了19年,他们还是在最后知道了当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实现正义的本身,just the sense of justice is overwhelming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Rodger的妹妹接受采访的时候说:

His debt has already been paid in full, she said, adding that Gran was a victim as well. "Let us for once and for all put to rest the abuses and unresolved anger in the Gran family," she said.

呃...“The torture of a bad conscience is the hell of a living soul.” 希望如此吧。不过这个案子就八到这里了。时至今日,Rodger好像都已经被假释放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