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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春佳节到来之际

孝感发布了“禁鞭”公告

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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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城区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市民朋友们: 2022年农历春节即将来临,首先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再次预祝您节日愉快,阖家欢乐! 在孝感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城区全面“禁鞭”是一项顺民心、合民意的德政工程,是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共同追求,是“五城同创”的必然选择。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理解与支持,在这里特向您及家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春节,是万家团圆、喜庆祥和的日子,爆竹声声尽管添加了节日的喜庆,但是也给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每年春节有四成以上的火灾是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每年都有市民被烟花爆竹炸伤炸残,甚至被炸身亡。 “禁鞭”成果来之不易,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安全健康,为了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我们真诚地希望,大家携起手来,从我做起,自觉远离、坚决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让我们共同建立一个文明健康卫生幸福的城市,让我们的天空更加蔚蓝! 我们再次温馨提示您 一、孝感城区长期禁鞭,尤其是在腊月二十四、除夕至正月初三、正月十五、国庆节(10月1日)、元旦(1月1日)等重要节点更需要您及家人的配合和支持。 二、禁鞭的范围:东沿京港澳高速公路以内(含临路临街临堤等沿线外侧100米内所有商业门店、企事业单位、普通市民居所等,下同);南沿府河大堤以内(含卧龙、毛陈)至京港澳高速沿线以内;西沿澴河大堤(南)、316复线、福兰线、蔡陡线(至朝阳店)及澴河大堤(北)以内;北沿汉十高速沿线以内。 凡在禁鞭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法处罚。 最后,祝各位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孝感城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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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城区

关于云梦县城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噪音污染和火灾、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依照《云梦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云梦县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告如下: 一、我县城区东以曲阳河、云孝大道为界,南以外环路为界,东起黄香大道,西至新云应路;西以汉丹线、府河堤为界,南起外环路(经新云应路)——和平路——汉丹线——肖李涵洞——杨家大路——府河堤——建设西路以北约300米(含御景旷世)——秦皇大道——汉丹线——子文路;北起子文路(沿曲阳河)——梧桐路(向东距曲阳河200米沿城东医院向南)——老云吴路——云陡线——云孝大道——和平东路——黄香大道——外环路;北以子文路为界,子文路——楚王城大道——七里桥(沿曲阳河含景盛农庄)——子文路范围内,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居委会、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禁燃区或禁燃场所内及其周边地带的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四、经教育、警告拒不悔改或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违禁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有权制止、举报,对于制止或举报有功的将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10。 云梦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9日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少一处燃放,多一片蓝天

少一点噪音,多一份舒心

来源:孝感城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云梦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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