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1日,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案件——男子利欲熏心,竟然伙同6人一起盗窃东周古墓,最终收获赃款2万元,已被当地检方公诉。

郑来权,男,出生于1964年,家住当阳市,曾因犯倒卖文物罪被判刑。

被告人郑来权伙同杨某某、郑某甲、李某某、谢某某、申某某(五人均已被判刑)、郑某乙(另案处理)在当阳市某乡镇盗掘古墓两次。

一年夏天,申某某邀请被告人郑来权到村民赵某的山林盗窃古墓,后因盗洞内缺氧,于是几人离开。

几天后,申某某准备电瓶、郑来权拿来鼓风机等作案工具,继续对上述古墓实施盗掘,最终盗得龙纹玉片饰3片、龙纹管形玉1件。

经非法贩卖后,几人共分赃2万元。经专家鉴定,被盗古墓为东周时期古墓葬,盗掘行为严重破坏了该古墓文物本体和保存环境,盗取文物均为三级文物。

一年后,郑来全伙同4人在上述地点继续盗墓,但未盗得物品。

2021年8月份,被告人郑来权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退缴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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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来权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郑来权有犯罪前科,应酌定从重处罚。

郑来权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郑来权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可酌定从轻处罚。郑来权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该案将在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开庭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