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井中女尸

一九七六年元月一日天刚亮,河南鹿邑县贾滩公社小董庄大队饲养员董振举,去井中打水时,发现井绳不见,回家取来抓钩在井中打捞,几个社员同来帮忙,捞上了井绳、一只铁桶,还有一具女尸,经辨认是本村社员张钦兰,当即报告了县公安局。

当日下午,鹿邑县给铁道兵郑州仓库班长董振河拍来加急电报,电文是:“钦兰掉井淹死,急速回来。”因董请假外出未归,仓库党委和铁道兵后勤部党委十分重视,立即派员驱车六百华里,赶赴该县,会同县公安局,对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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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钦兰死于小董庄的吃水井里。井口用四块青条石砌成,南北宽67厘米,东西长72厘米,井口至水面7.64米,水深1.78米,井壁光滑,由砖砌而成,井口石条周围有软泥,除打捞人员的足迹外,在井口南条石棱沿附着的软泥上发现10x5厘米条绒布纹压迹,其余无异常发现。

法医对张钦兰的尸体进行了检验。尸体停放在婆母住的堂屋,头南脚北,衣着整齐(从井中打捞出已换上干净衣服),尸长155厘米,尸僵存在于全身各关节,尸斑位于颈部、两肩、背腰臀及两下肢,呈淡红色,两腋下、腹部两侧、臀部两侧,两腿及两上肢均有明显的鸡皮疙瘩。额部右侧距右眉弓上2.5厘米处有6.5x1.5厘米挫裂伤,深达颅骨,创角钝,创沿不整齐,创周伴有表皮剥脱,骨膜挫裂,边沿不整齐,创内无组织间桥,有少量泥沙。两眼角膜混浊,可看到瞳孔,左0.6厘米,右0.5厘米,左眼外眦,右眼内眦,眼球结合膜及右下睑结合膜有小出血点。右肩峰有3x2.5厘米皮下淤血,呈青紫色。两手指甲长0.3、0.4厘米,指甲缝内无泥沙。

为了进一步查明死因,对张钦兰的尸体进行了解剖。发现头部创角右上方有4x3.5厘米皮下淤血,剥离头皮下组织见额均伤及颅骨内外板,右侧颞骨头皮下组织有4.5x4.5厘米淤血,淤血相应部位的头皮无损伤。打开胃见糊状红薯食物约300毫升,用鼻子闻有酸味,胃壁完整。阴道分泌物用显微镜检验发现没有精虫。肝、肾及井水处理后用显微镜检验,发现均有硅藻存在。

据此,综合分析,张钦兰是生前被人用钝器打击后,形成严重的脑震荡后落水溺死的。

二、现场分析

张钦兰婆婆叫张广良,近来身体有病,三十一日天刚黑就躺在床上休息了。夜里睡醒一觉,看到张钦兰抱着小孩站在床前对她说:“娘,让小孩跟你在这里睡吧……”张广良怕麻烦,现在又有病,就拒绝了。张钦兰站了一会儿,就抱着小孩离开了她的房间。过了很长时间,大概已经是深夜了,张广良被孙子的哭声惊醒,她没有理睬,但是哭声一直未停,越来越厉害。于是起床披上衣服,直奔儿媳的房间。夜很黑,什么也看不见,张广良摸到门口,但门上了锁,进不去,又摸到窗户跟前,呼叫儿媳钦兰的名字,无人答应。又伸手到锅台上摸到火柴,连划几根,却找不到常用的油灯。正在哭的孩子看到有人在窗口划火柴,也从床上爬起来,光着身子爬到窗台跟前。

奶奶和孙子俩就隔着窗户问答。

张广良问:“哭啥?”

小孩说:“找妈。”

“你妈到哪儿去了?”

“开会。”

“在什么地方呢?”

“不知道。”

张广良一根接一根地划火柴,叫小孩在屋里去找灯,窗台、锅台、桌子都找遍了,还是找不到,便哄着小孩说:“你上床睡觉去吧,奶奶在窗口看着你。”等小孩睡着了,她离开窗口到大队部、饲养室、学校常开会的地方走了一遍,所到之处都无灯光,整个村庄都走遍了,还是没有找见,身体实在支持不住了,又返回家中睡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张广良又被孙子的哭声惊醒。她穿好衣服走出房间,见儿媳住屋的两扇门虚掩着,锁挂在门上。她推门进去,走到床前,床上被子滚成一团,小孩蒙住头,哭着喊妈妈。她抱起孙子,回到堂屋,让他和十二岁的叔叔睡在一起,独自一人拿根大棒,又到庄上、集上、张钦兰娘家……各处寻找,直至天亮。

以上过程说明:夜间有人来找过张钦兰,而且几次进出过张的房间,张钦兰是在非暴力条件下离开自己的房间遇害的。

案件发生后,张钦兰的儿子是唯一的“知情”人,但孩子太小颠三倒四说不清,翻来覆去只是说:“妈妈不在,开会……”随着侦破工作的开展,小董庄群众议论纷纷。起先群众主动找上门,提看法、摆情况,日子长了,群众慢慢不来了,而且出现了不少流言蜚语:“死人像块胶,粘上不得了”;“不是一家,还是一姓;不是一姓,还是同村”;“人死犹如水泼地,不救死人救活人”。甚至有人造谣说:“杀死张钦兰的人找到了,已经关在公安局”;“公安局在一棵大树下挖到了张钦兰的血衣”……

这些流言蜚语在群众中造成了混乱。于是决定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正面教育,适当公布案情,表明破案决心,又形成了二次检举揭发的高潮。在大量揭发材料中,排出七名嫌疑对象,但通过进一步审查,除董振河和他读高中时的物理教师杨某外,其他都否定了。

三、神奇遭遇

原来张钦兰被害之时,丈夫董振河也在远隔六百里的郑州经历了一次神话般的离奇遭遇。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董振河向助理员阎国昌请假称:明天准备到火车站接他高中物理教师。三十一日晨,董按计划时间步行到车站,等候列车进站时,杨老师从他身后走来,未等他张口就领他向一辆郑州牌130汽车走去,上车后杨说:“对不起,我们改乘汽车到郑州,让你久等了。”随即驱车向东南方向驶去,行车途中杨对董说:“明天就放假了,你没事到我老家去玩玩,顺便看望一下新来的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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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不停地向前开着,董振河心中矛盾重重,请假半天来接老师,现在不但超假不归,还跑到了远离部队的老师家乡,如何向首长交代呢?车子终于在沈丘县的一个村庄停了下来,杨老师和董下车后,汽车即调头向另一方向驶去,在一深宅大院里落脚,此地除老师和董外别无他人,老师的爱人和小孩探亲去了,吃饭自己煮,喝水自己烧。天快黑了,董提出要回部队,杨说晚上校长来,他也要到郑州去,如果咱们先走了,留他一人不好。深夜一点钟了,还不见校长来,两人只得上床休息,心想事已如此,得罪了老师也不好,就心安理得地放心睡了。一觉睡至大天亮,老师叫他起床吃饭,又喝了茶,但刚吃下几口,即昏昏欲睡,精神不振,老师见他如此情景,就安排他睡觉,自己外出找新来的校长。下午一点半,还是老师把他从睡梦中叫醒,当董洗脸时,发现自己袖口上不知从哪里粘上一块黄泥巴,当时没有在意,用手搓了一下再未管它。吃完中饭,仍然坐那辆130汽车,把他和老师送回郑州。行车途中杨老师交给董一个纸包,对他说:“这几张车票,我拿着也无用,你拿去还可以报销。”另外还给了董一瓶药水,要董晚上一次服用,据说这是治疗眼病的特效药。晚上看完电影后准备服药,但到处找不到开水,只好把药放回原处。

让董交出“药”,经化验是硫酸。

张钦兰突然死亡,董振河违纪外出,离奇的旅行,车票,硫酸,这些戏剧般的事实,引导人们推断:1.杨老师杀害了学生的妻子,嫁祸于董,又给硫酸唆使董自服,造成杀妻畏罪自杀的印象;2.董振河杀死自己的妻子,嫁祸于杨老师。谁设的圈套?谁布的陷阱?谁又是凶手?目前很难得出结论。

四、三张车票

面对调查,董振河交出的三张车票。而这三张车票对解开圈套、探明陷阱帮助极大。警方针对这三张车票开始了艰苦细致的查证工作。

火车票是一张硬座普通客票,印有郑州--商丘字样,用油印加盖“1975.12.31”字样,车次签章有两次加盖和移位痕迹,内容难辨,票左侧有4x4毫米M型剪口,口内有长11厘米的直线撕裂痕迹。票背面印有“A联”、“郑州联一站”字样,两端票号为4665,“预售次日”签章倒盖在背面。

长途汽车票,票号“商0104392”,票价一元四角五分,左侧有“商丘至高口”标记,“商丘”两字印章加盖,“高口”两字用蓝色圆珠笔填写,左侧下端加盖“下午69次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时十分开车。”

商丘市内公共汽车票,票号“NO031915”,两侧印有下行车次和车站代号的数字,票价两角,车票左侧12、13两格用蓝色圆珠笔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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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火车票与汽车票是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在郑州车站联运窗口,由售票员梁玉华同时售予一人的。为了查证持票人是否进站乘车,五次走访郑州火车站,发现了三十一日考勤表上找不到的一名女工作人员曹友青,当天代替别人上班,她的票剪和董振河所持车票剪口相同,证明了乘车人确系从郑州车站上的车。

继查汽车票,虽系火车站购买的联运票,但必须到达商丘后办理签证手续方能乘车,董身上的车票签证三点十分开,是在商丘北关汽车站办理的签证手续。北关汽车站办理签证手续的同志介绍,有一位身高1.70左右的男同志,要求办理签字,说在郑州买的联运票,家中有急事。当时这人态度非常好,因此给他办了签证。还补充说:因为联运票该站无权处理,两个月来,只办过这一次,所以记得特别清楚。

车票查证清楚了,也确实证明持票人使用过票,但坐车人是两个人中的哪一个?为了缩小范围,决定对十二月三十一日乘坐69次公共汽车的乘客作一次普查。通报下发到鹿邑县基层单位后,各级组织迅速传达到群众,很快找到了十几个曾坐过该次车的人。分别对这些人走访,请他们回忆坐这趟车有些什么人,什么特征,哪里上车,哪里下车等情况。贾滩公社高庄大队贫农社员陈树礼反映:“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我去商丘北关汽车站等车时,从北边步行来一个军人,戴军帽,肩上背一个军用袴包,里边装的东西不多,年纪在三十岁以下,身高五尺,长白脸,尖嘴,下巴有点歪,脸上和颈子上长了许多粉刺疙瘩。军人问是不是在这里等车,我一听是鹿邑口音,就说是的。我又问他去什么地方,他说去“试量公社”。三点十分汽车到站后,这个军人上车坐在车门后边的第一排位置上。下午五点当汽车到高口站时,这个军人下了车。我心里很纳闷,不是说要到“试量”吗,怎么又在'高口’下车,一定是下错了站吧。”

陈树礼反映的情况极为重要,所提供的人长相、特征与董振河相似。为了确认,专程请他到部队进行了一次化妆辨认,让陈穿上军装到了仓库,组织战士列队操练,从中辨认陈讲的坐车人。队列操练在球场进行,第一排八人过来了,陈没有发现坐车人。第二排过来时,陈一眼就认出第四名就是我们要找的用票人董振河。

五、化验土壤

董振河嫌疑加重后,仓库领导在本单位党员骨干中公布了案情,并组织专门力量搜集线索。战士熊有志检举说:董入伍已五年,他入伍前已结婚,与他同时入伍的战士,家属每年都要来部队探亲一两次,唯独董的妻子只在去年三月份来过一次,没住几天就哭着走了。听说董的爱人多次来信要来队看望都被拒绝了。该班战士徐敏生却对董有看法,出于好奇心理,主动去查看董由家中带些什么东西归队,结果在董换下搁了很久的衣服、窗台上放的布鞋上,发现了黄泥巴。将这一微不足道的小事报告给侦破组,侦察人员想,董身上带回的黄泥巴,与井台上印在软泥上的条纹布印,死者张钦兰棉袄上的泥浆有无共同联系?他们带上这个问题将情况汇报给河南省公安局。并且推想:

(1)硅藻或其残骸能否存在于泥土中?不同的水硅藻的含量以及其它方面有无区别,是否稳定?

(2)不同地区土壤的成分能否准确鉴别?

在省公安局的支持下,确定以董的衬衣袖口和鞋底的泥土为检材,又派人去发案现场和郑州至鹿邑每相隔十里取一样品,供作对照检验。又打听到上海硅藻盐研究所曾为一“碎尸案”检验过煤渣,因此破了案,于是带上检材,请他们再帮忙对泥土进行检验。

土壤检验用于破案还是一门新课题,特别是送检的原始样品极少,能否成功?研究所欣然承担了检验任务,他们进行了粒度分析,衍射、光学、电子显微、化学分析等检验,结果认定:董袖口与鞋底的土壤,与井台、死者棉袄土的土壤成分相似,与郑州土壤差异极大。

在送检土壤的同时,对嫌疑对象杨某也抓紧调查。结果证实杨在三十、三十一、一号三天,根本未离开过学校,况且三十日杨在郑州车站买票,晚上跑到小董庄去作案,又连夜赶到沈丘,元月一日下午又同董振河一起到郑州,然后赶回鹿邑县,地涉数县,行程二千多里,即使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也是办不到的。从此证明董振河的“郑州见面”、“沈丘旅行”、“杨老师家过夜”,都是神话般的谎言,否定了杨作案的可能。

六、杀妻狂魔

董振河嫌疑重大,经批准,于元月十七日依法将董拘留审查。董在大量证据事实面前交代了犯罪经过: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我买好由郑州至商丘、商丘至高口的火车、汽车联运票,然后给本库助理员请假,说明天上午要去车站接一位老师。次日早晨趁部队出操之机,携带钉锤、螺丝刀、解放鞋、手电筒、口罩、手套和包子(军用袴包)溜出营区。到车站乘早七点发出的456次列车到达商丘,下午三点由商丘乘公共汽车到达高口,待天黑后潜入本村西头,听见村里有人喊'喝过茶快来开会’,辨别声音像董振华。

过一会又听见喊我爱人的名字,又过了二十分钟,估计爱人离开了家,我顺院墙溜到屋门口,见门已锁,就端开北扇门,进去后又安上。在屋内用手电筒照亮,看暖水瓶有无水,如有准备倒掉,见水瓶已坏,水缸里有水但不多,我看水的目的是为了把爱人骗至井台边杀害。

约八点爱人回来了,她开门时小孩到堂屋去了。爱人进门问:'你咋回来了?’我插上门,告诉她回来有事,要她先叫小孩到娘那里睡,或者给他弄点吃的让他先睡。过一会小孩回来了,我躲在屋角里,他没有看见。爱人领他进屋点灯煮好红芋茶,我先吃,吃完后躲在外屋,爱人叫醒小孩吃,吃后小孩又睡了。我骗爱人说:这次回来是拉酒的,司机家住马铺,车停在枣集,天不亮还要走。并说身上弄得很脏,要洗一洗。她要给我烧水,我说不用了,打点井水也不凉。于是她手提铁桶向井台走去,我也带上挎包随后跟上。

当她往上提水时,我在她身后猛推一掌,由于用力过猛,致使她头朝西北脚朝东南爬在井口上。我大步跨到井口西南角,佯装扶她,趁其不备,又将她头朝下投入井中。逃离现场后,又听见井内呼喊救命,我又冒着危险返回,在董振华屋后墙头上,抱起几块砖头向井下砸去,直至喊声消失,才走出村外,换上解放鞋,向商丘方向走去。路遇一辆手扶拖拉机,坐了一段,到商丘乘公共汽车去火车站。由于疲劳过度睡着了,坐过了站,乘337次列车于6时返回郑州。”

对董的口供,侦破组核对,大部分属实,唯独在使用凶器上不老实。查董振华屋后根本没有墙。再说听见井里呼救也不属实,如果张钦兰落井未死,在井下呼喊,附近社员应该听到;同时死者头部颅脑损伤的性质与作案手段之间似有解不开的矛盾。他们带上这个问题,走访郑州大学,请教物理、数学专家,又请河南省公安局邀请数名法医进行研究,一致认为:坠井致成颅骨破裂有这种可能性,但从死者头部的总体损伤痕迹来看,如所有头部损伤是在井底撞击形成,一般颈椎等部位应间接损伤,但从死者伤口的部位和形状来看,不符合撞击井底形成损伤的特点。

经过科学分析,侦查人员坚定了信心,再次从作案工具入手,促使罪犯老实交代作案的真实过程,董犯见欺骗不过,才彻底缴械投降。

董犯交代说:“我杀妻的念头由来很久,由于喜新厌旧,恶性膨胀,想杀妻后另娶新欢。一九七五年四至九月多次与郑州一女学生拉关系,想同自己爱人离婚,又无正当理由,便想到谋杀。一九七五年四月家中称母亲病危,我想一定是爱人和母亲闹意见,请假回家准备乘机谋害,故意拖到天黑乘末班车回家,摸进院子时被弟弟碰见,一问母亲确实生病住院,也就没有下手。

我归队后并不甘心,从配电室偷了一瓶硫酸,考虑到一次服药毒死容易引起怀疑,又将银翘解毒丸用手掰成小丸,分成三包,要她每晚服一包,三天后再吃药水,战士王中平探家时,托他代给了张钦兰。但王中平探家归队后,家里仍无动静,又怕被暴露,就给岳父去信封,叫他告诉张钦兰,如果药未吃,叫她不要吃了,等我回去后再说。

一九七六年元旦放假,我认为是个好机会,设想了杀妻的三种办法,一是同她一起到岳父家,途经一个机井,井水很深,推下去不易发现,但又怕推下去死不了;二是回去后将妻子骗到村外,要求发生关系,趁机掐死,伪造强奸杀人案,但考虑到自己不在部队,怕追查到自己头上;最后设想害死于本村吃水井内,别人可以误认为不慎落水,捞出后埋了就再也查不出了。

于是我提前准备了钉锤,准备在万一推不下去时,就用锤打。为了路上行走方便,还另带一双解放鞋。怕留下指纹还戴手套。带螺丝刀的目的是准备撬门用。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到郑州车站买了票,三十一日乘车溜回家中,深夜骗妻至井台边,将其推倒在井台上,趁翻滚之机,抡起钉锤猛击头部,当即打昏,投入井内。逃离现场后,一日下午六时返回部队,将钉锤放入办公室抽屉里。”

董的上述交代,与现场勘查、侦查和凶器检验一致。至此铁证如山!三个月后,董振河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