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损失”六千多现金,

她报警后警察抓到了小偷,

但这小偷直喊冤,

称自己只偷了一个苹果,

反转来了!

原来女子的钱没丢,只是她记错了钱存放的位置!

这小偷虽然没偷钱,

但也构成了入室盗窃,

也要被罚!

事情要从刚刚过去的圣诞节说起。2021年12月25日晚间,圣诞节还去上班的陆女士回到租住的小屋,却发现出发时好好挂在门上的挂锁不见了。她连忙进屋查看,发现自己的衣柜、梳妆台都有被人翻动的痕迹,最关键的是,为了过年取的6000余元现金也不见了。她随即前往派出所报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文无关)

第二天中午,民警陪同陆女士一起在家中寻找,确实未找到该笔钱款。于是,结合现场相关证据,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抓捕归案。林某到案后,坚称自己翻箱倒柜后并无发现,最后只顺手拿走了陆女士放在桌上的一只红色苹果。就在警方怀疑林某供词真伪,准备展开进一步侦查之时,陆女士再度找上了民警。

原来,12月26日晚间,陆女士收拾房间时,刚好碰到了房内用以存放卫生纸的纸盒,纸盒中掉出了几张现金陆女士这才想起来,当日自己取出钱款后正在家中清点,不料突然有人来访,自己便随手将钱藏在了纸盒里。等到与他人寒暄完毕,她却忘了这一番操作,才有了这一场“乌龙”。不过,也恰恰是陆女士自己将钱藏在了这连自己都找不到的隐蔽之处,才避免了一场破财之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文无关)

尽管陆女士的证词证明了林某所言不虚,但林某以为的无罪释放、回家跨年却并未到来。经审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林某批准逮捕。

承办人认为,林某明知案发地点为他人居住的场所仍破坏门锁进入,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带走他人财物,该行为已构成入户盗窃。尽管盗窃财物价值不高,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入户盗窃应当予以刑事处罚。而且,林某自2016年起曾5次因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对其采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其社会危险性,故有逮捕必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春节将至,检察官提醒居民朋友们,务必加强防范,避免财物损失,如遇侵害,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