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公告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经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决定聘请以下12名人员为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7年1月,现依法向社会公布。

特约监察员要严格履行对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权力运行监督管理,专注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着力发挥外部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合肥市包河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请社会各界积极为特约监察员建言献策,共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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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下午,在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上,12名特约监察员获颁聘书。

合肥市包河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1.王栋,男,汉族,中共党员,包河区望湖街道望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2.王嫣然,女,汉族,中共党员,包河区融媒体中心采访部主任;

3.李远波,男,汉族,中共党员,包河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4.李家东,男,汉族,农工党员,合肥友好医院院长;

5.何伟红,女,汉族,中共党员,包河区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6.张小鹏,男,汉族,中共党员,包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选举工委主任;

7.张亚,男,汉族,民建会员,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8.张剑峰,男,汉族,中共党员,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9.赵琛,女,汉族,中共党员,包河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和监督科科长;

10.赵霞,女,汉族,中共党员,包河区芜湖路街道太湖新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11.高伟,男,汉族,中共党员,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副校长;

12.葛传东,男,汉族,中共党员,合肥市望湖小学党总支纪检委员、洞庭湖路校区执行校长、校工会主席。

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

素材来源|合肥市包河区监察委员会

责编|王子编辑|丁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