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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7日,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焱等20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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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华容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起,被告人陈某焱先后出资成立湖北汇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武汉金溢典当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区金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纠集被告人陈某某等20人,逐渐形成了以陈某焱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从事高利贷业务,有组织的在武汉市、咸宁市、黄冈市、鄂州市、恩施州等地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催讨债务,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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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查清案情,充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庭前会见了被告人,并查阅全部案卷。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3次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事项交换意见,明确庭审重点和举证、质证方式,并将庭前会议内容逐一告知各被告人。

华容区人民法院依法采用了“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6名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陈某焱等2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25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审判长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诉讼权利义务,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在审判长主持下,庭审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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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家属、部分市区两级“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共81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华容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