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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二百二十四·列传第一百十二·严清》(局部)

云南廉政研究中心

明代万历首辅王锡爵在其《王文肃公文集》中对一个云南籍官员大加赞扬:“明主眷遇优渥,而海内至今称大人之能,安国家、镇雅俗者必首公”“斤斤其明,濯濯其廉”“万历朝中大臣之以清德著望三公之一”。此人便是被百姓称颂为“严青天”的昆明人严清

严清(1524~1590年),字公直,号寅所、直甫,云南后卫人(今云南昆明),明代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士,历任工部主事、郎中、保定府知府、都察院都御史、两京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后积劳成疾,于万历十八年(1590年)病逝。

严清为官以“廉俭恤民”而闻名,他坚信“吏不廉而治道衰”,真正做到崇廉拒腐,勤政为民,在他身上,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廉政思想所推崇的“民本、廉俭、举贤、修身”品质。

以廉为本,修身尽职。严清任工部郎中时,负责督修京师外城及皇陵。他严格管理修建工程,严禁所有官吏侵占牟利,“吏无所侵牟,工成加俸”。在他严格监督管理之下,为国库节省下经费近乎“巨万”。严清“为人清正,宦四十年始终一节,为士论所推服”。万历二年(1574年),明神宗继位之初,内阁首辅张居正权倾朝野,严清任刑部尚书,据《明史》载,当时六部尚书中,唯有严清不攀附、不贿赂献媚张居正、冯保等人。在张居正死后,大太监冯保被抄家,搜出了载有大臣们给其送礼贿赂往来的“馈遗录”,朝廷上下大多官员名字在“馈遗录”中,唯独没有严清。“中外吏师其廉俭,苴牍之间几无一迹”,官员均知他廉洁清正,不收受贿赂,不攀附权贵,不崇尚奢华,没有人找他徇私情。

以民为要,严官薄赋。严清在地方为官期间,做了许多利于百姓的实事,备受百姓爱戴,其廉能的名号也被广为传颂。由于其杰出的声望,有朝臣十多次举荐他赴京担任要职,“以其清望,荐章十余次”。严清任保定知府时,适逢大旱,当地盗贼横行,民不聊生。严清始终将民生摆在首位,赈灾弥盗,惩治蠹吏,帮助百姓度过旱灾。依照旧俗,保定府的百姓每年都要到北京服“库役”,严清上疏废除了这一规定,“岁籍民充京师库役,清罢之”。严清“振荒弭盗”,人们称赞他堪比以前的太守吴越,无不感激颂扬其爱民之心。隆庆年间,严清在四川做官,担任右佥都御史巡抚,他深知百姓疾苦,痛绝强宗悍吏,凡事以惠民为本,严格约束手下的官员,“僚吏惮其风采,相率厉名行,少墨败者”。属官们畏惧他的威严,往往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半步,贪污腐败的官员大为减少。为减轻蜀地百姓负担,严清还推行了裁减驿传银改革,“一切公私费,悉徒减省,奏改金钱,当输京师者二十余万,就近抵陕西佐边费”,有效减轻了百姓负担,避免了劳民伤财。严清在四川严格约束官吏,当时官吏对他既怕又恨,后遭到巡按御史王廷瞻弹劾,被诬为“放纵强盗”。而大学士赵贞吉知其品行,仗义执言,出言为其正名,“(严)清约己爱人,省事任怨。今蜀地岁荒民流,方倚清如父母,奈何弃之!任事臣欲为国家利小民,必得罪豪右。论者不察,动以深文求之。”

尚俭戒奢,两袖清风。“与童仆食粗,衣敝萧然也,橐中虽有图书琴鹤,不取诸人。”严清一生清贫,衣着俭朴,吃饭出行与其童仆一致。严清初做尚书时,因条件所限,无法置备正规颜色的朝服和佩绶,“不能具服色,束素犀带以朝”。严清在任吏部尚书半年后,积劳成疾,久病缠身,不得不告病归乡。明神宗专程派人前往云南昆明慰问,至严清榻前,惊觉“布袅破敝,寒士不如也”。万历十五年(1587年),兵部尚书一职空缺,明神宗特诏严清补位,又让人去昆明宣旨,严清因病情严重不能赴任。此后神宗不时询问阁臣:“严尚书病愈否?”并多次遣使催促严清到任,但严清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积劳成疾,于万历十八年(1590年)病逝,赠太子太保,谥“恭肃”。

严清一生清正爱民、廉洁奉公,正因他一生不改为国为民之本心,坚守为官为吏之德行,而成为明代廉吏之典范。《明神宗实录》评价其“仕宦四十年终始一节,为士论所推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