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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

菏泽公安

发布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1月30日至3月15日期间

菏泽市全区域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执行原有禁燃禁放规定的基础上,决定对近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时间

2022年1月30日00:00至3月15日24:00(农历腊月二十八日零时至农历二月十三日二十四时)

二、禁燃禁放区域

菏泽市全区域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菏泽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3日

此前,

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1月30日至3月15日期间

开发区全区域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具体内容如下:

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执行原有禁燃禁放规定的基础上,管委会决定对近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时间

2022年1月30日00:00至3月15日24:00(农历腊月二十八日零时至农历二月十三日二十四时)

二、禁燃禁放区域

菏泽经济开发区全区域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3日

1月14日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发布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1月30日至3月15日期间

开发区全区域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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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执行原有禁燃禁放规定的基础上,区政府决定对近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时间

2022年1月30日00:00至3月15日24:00(农历腊月二十八日零时至农历二月十三日二十四时)。

二、禁燃禁放区域

菏泽市牡丹区全区域。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菏泽市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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