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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
菏泽公安
发布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1月30日至3月15日期间
菏泽市全区域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具体内容如下:
为有效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执行原有禁燃禁放规定的基础上,决定对近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时间
2022年1月30日00:00至3月15日24:00(农历腊月二十八日零时至农历二月十三日二十四时)
二、禁燃禁放区域
菏泽市全区域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菏泽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3日
此前,
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1月30日至3月15日期间
开发区全区域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具体内容如下:
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执行原有禁燃禁放规定的基础上,管委会决定对近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时间
2022年1月30日00:00至3月15日24:00(农历腊月二十八日零时至农历二月十三日二十四时)
二、禁燃禁放区域
菏泽经济开发区全区域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3日
1月14日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发布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1月30日至3月15日期间
开发区全区域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具体内容如下:
为有效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执行原有禁燃禁放规定的基础上,区政府决定对近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时间
2022年1月30日00:00至3月15日24:00(农历腊月二十八日零时至农历二月十三日二十四时)。
二、禁燃禁放区域
菏泽市牡丹区全区域。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菏泽市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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