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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若云稍稍打扮一下还是蛮漂亮的。

她高鼻梁,大眼睛,白皙的脸颊,一张上薄下厚的樱桃嘴,再涂上淡淡的口红,给人的感觉,总是不笑自喜。所以不论再苛刻的人评价她,都是美女一枚。

可是她轻易不打扮自己,今天如果不是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她也不会这么做的。

她今年已经三十岁了,嫁给我都已经两年了。我们没有子女,我很爱她。

四年前,邓若云和王飞在S市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大的理发店,我则搞建筑做工程。一次偶然机会,我走进了他们两口子的理发店,认识了他们。

说实话,我第一眼见到邓若云时就被她的美貌迷惑了。因此才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的光临。

我那时候做工程,每月平均能挣个三四万块钱(好的时候能挣五六万都不止),因此去他们店里消费,花个百十来块钱,也就不当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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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钱,他们两口子自然喜欢我了。我甚至和邓若云的老公成了好哥们,我理完发(或只洗个头),就等着他们打烊,然后请他们吃饭。

我很高兴和他们在一起,或者说,我很高兴和邓若云在一起。对于一朵美丽的鲜花,你虽然无法拥有,可是能近距离观赏,岂不也是赏心悦目的事!

我不知道那时候王飞知不知道我对他媳妇邓若云的爱慕,我只是告诉他我也有女朋友了。我想,我告诉他我有女朋友了,他才不会对我反感。

而事实上,那时候我也真有女朋友。她叫娟娟,一个没有工作、爱慕虚荣的女孩。

娟娟是霞姐介绍给我的,霞姐则是我的“贵人”(我有好多工程,都是通过她拿到的)。我不能说我不爱娟娟,但这只是在我没有见到邓若云之前。这就好比,你看到了一朵桃花觉得很漂亮。可当你再看到一朵玫瑰花的时候,你会发现,桃花在它面前被秒杀得毫无美丽可言。当然,这也只是正常人的眼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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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娟还让我无法接受的一点是,她的嫉妒心太强,她得到了碗里的,还想把锅里的拥为己有。她不允许我看别的女人一眼。因此,在我带她来过一次邓若云的理发店后,她看到了我看邓若云的眼神,回家对我无理取闹,我就再也不带她来了。

娟娟的行为让我厌烦,因此我开始疏远她。

反而王飞两口子对我的到来,异常的欢迎。我明白,王飞不光是看上了我兜里的钱——我对他媳妇的爱慕,他一定知道——他对我是一百个放心的,我的“人品”,是不允许我做出“横刀夺爱”的事情的。

但后来发生的事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我和他们交往一年后,王飞出车祸死了,留下了貌若仙子的邓若云,我就乘虚而入。

我三十一岁,娶了二十八岁的邓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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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说起来简单,但是做起来还是很有难度的。一个遗孀,并且对亡者万般的热爱,你要想获取她的心,难度可想而知。

那段时间邓若云只是一味地哭泣,我根本想不到用什么话劝慰她。

她坐在角落里哭,我就坐在角落里陪她。她用完擦眼泪的纸巾了,我就给她用自己的纸巾。到了饭点儿,我就把饭买回来。她不吃,我也不吃。直到饭菜凉透,我用微波炉热好了,再放到她的面前……

我不知道这种日子我经历了多久,我只记得她是从那年泡桐树长出嫩叶时开始哭泣,直到泡桐叶落,她才稍稍收敛,不再那么歇斯底里。我给她买来饭菜,她才当着我面进食。

无疑,伤痛已随时光而去,人还得活着。但她的外形明显消瘦了一圈,憔悴无比,我见犹怜。

大概是S市下第一场雪的时候,她同意和我出去转转。我就带她去了附近的公园,看那些顽皮的孩子,和无忧无虑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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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后来我们两人是谁先提出的“结婚”,我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是邓若云提出的。

那一天邓若云对我说:“林峰,咱们结婚吧?”

我看着她苍白眼中噙满泪花的眼,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呆在当地。直到她再次给我复述一遍:

林峰,咱们结婚吧?”

我才喜极而泣。当时我想抱她,但又怕自己的鲁莽引起她的反感——万一她改变主意了呢?——我只是颤抖着说:

“好!”

邓若云擦了擦即要流出眼眶的泪花,又说:

“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我若有所思地说:“好……”

可是当邓若云提出要我答应的事后,我不免踌躇了。她要我答应婚后不做工程,和她一起经营理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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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方面的活,我已经做了十年了,对建筑方面的各个细枝末节,我都一清二楚。做工程有风险,但它挣得钱绝不是理发店能比的。如果我就此放弃了十年的拼搏所得,我是绝对不会甘心的。可是如果我不答应她,那我将会失去她。我一时难以抉择。

邓若云看出了我的犹豫,她又说:

“你可以不答应我的……”

她低下了头。

我把心一横,说:

“若云,我答应你,别说这一件事了,就是一万件事,我也答应你!”

她抬起了头,眼里噙着泪对我笑了。

我也笑了。这是王飞走后,我第一次看到她笑。我忽然觉得能看到她“笑”,这就值了!

当年十一月底,我们就开始筹划我们的婚礼。

我在S市有两套房子(一套135平,一套160平),一辆奥迪A6L轿车。我想把那套160平的房子赶工精装修一下,以便作为我们的婚房。但邓若云却说:

“用我们的房子当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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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的“我们”是指她和王飞的房子。那房子位于S市西部的老城区,是一间九十年代初期、八十平两室一厅的房子。我觉得那房子各方面都不如我的房子好,就反对她这样做。

但邓若云脸色一变,说:

“要结婚,就用这套房子,不然就算了!”

我无言,只得答应了她。

她还说,这是“二婚”了(我是第一次结婚),没必要通知亲朋好友,简简单单办就行了。

“如果你要通知朋友,另外摆几桌,我就不管了。”

好吧,我答应了她。所以我们的正式婚礼,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参加。我们上午去民政局领了证,中午去了一家小饭店,要了一份羊蝎子火锅,就算完成了婚礼。

我曾问过她,为什么点“羊蝎子火锅”呢?

邓若云笑了笑,抬头看着窗外的天空,意味深长地对我说:

“因为王飞生前喜欢吃‘羊蝎子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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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婚房,也没有提前布置。我为了彰显喜庆,特意买了两张“福”字,一张贴在了防盗门上。另一张,则贴在了卧室的窗户上。

那晚的“洞房花烛夜”,邓若云从衣柜里给我拿出一套黑色的西装让我穿上,她看着穿西装的我,眼神迷离,她像在回忆往事,泪眼婆娑。当然,我没有问她这是谁的“西装”,其实我已心知肚明,不想破坏我们之间的“温馨”罢了。

那一夜,邓若云让我穿着西装在她面前走来走去,她则坐在床头看着“我”笑。晚上十一点钟,她睡床,我睡沙发。

我总算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了,所以我睡在伸不展腿的沙发上,心里也是笑的。可是那一夜两点多的时候,我却听见邓若云在卧室里小声的啜泣(虽然关着门,我还是听见了),我心一动,我想的是,即使她放不下王飞,经过这晚哭泣后,她也会“变”的。我对我们未来的生活,充满美好的憧憬。

事实上,从我们的新婚之夜后,邓若云确实变了。她变化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开始拉我的手了。要知道,在此之前,我连她的手背都没有碰过。她开始在人多的场合叫我“老公”,有意或故意地拉下我的手。她开始教我怎么给别人“洗头”,或剪简单的发型。我对此很高兴,我认为她已经在将以往忘记,接受我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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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也只是在外人面前,等到就我们两人了,她就变得像块木头一样,静静地坐着,想着自己的心事。

我总觉得时间是治愈感情的良药,一个人无论遇到再大的不幸,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治愈。

但是这一点用在邓若云身上,似乎是错误的。

我和她结婚两年了,她除了在外人面前对我有“爱”,就是在王飞的祭日了。她总是满腹愁容,像被陷进沼泽的生命,默默等死。

为此我曾劝她,“为什么不让自己高兴呢?人老是活在过去,多累呢!”

邓若云勉强的对我笑笑,说:

“好啊,可是怎么才能高兴呢?”

我一笑。“这好办,我来安排!”

我就带她去了KTV喝酒、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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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等我带她去了灯红酒绿的KTV时,她好像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场所——她惊恐的像只找不到妈妈的小绵羊;我告诉她放开点,喝点啤酒,唱唱自己喜欢的歌曲。

邓若云手端着酒杯,感激不尽的看着我。这一刻,我忽然感觉她像一个怕被丢弃的孩子一样,看着“家长”。

她喝了一瓶啤酒,也唱了几首歌曲,但我总是感觉哪里不对。我问她:

“我能抱抱你吗?”

她点点头,但要求我把KTV房间的灯关闭。于是我在昏暗的包房里,第一次抱了自己心爱的女人。那一刻我能感觉到她在颤抖。但我不清楚,她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哭泣。

此后我就经常带她和外面的人或物接触,比如,我带她去逛S市有名的步行街夜市,又或者,我带她去新建的“古镇”,等等等。我能感觉到她缓缓地变得爱“笑”了,虽然那“笑容”很拘谨。她也开始对我嘘寒问暖,比如我那条牛仔裤破了,换新的吧,或者中午给我加个鸡腿,等等。但此时我们还是分房而睡——我对你们说,我睡习惯了沙发,不知道你们信不信?

我给邓若云买了一堆化妆品,我告诉她,把自己画得漂漂亮亮的,是多么赏心悦目的一件事呀?她听后,吃惊地问我:

“林峰,难道我不漂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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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笑,说:

“你当然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了,可你如果在稍稍画画妆,那就天下无敌了!”

我这话说的自相矛盾,不过她没有觉察到。她只是难为情的一笑,说“算了吧”,让我很是苦恼。

为此我绞尽脑汁想出了一条计策,我带她去公园里看别人跳广场舞,我想用别人的开心感染她。一开始她不去,说是“浪费时间”。我想,她想将浪费的时间用在哀伤上?我就强拉她去,一来二往,我告诉她我喜欢上了“广场舞”,让她和我一起学习跳。

她当然拒绝了。我就让她站在旁边,看我笨拙的舞姿。近朱者赤,大概半月不到,她在我的怂恿下,也加入了“广场舞”的队伍。她这么一跳,瞬间变成晚上跳舞者的核心。无疑她的脸上挂满了“笑容”。

我乘胜追击,让她化妆打扮。她不同意,我就自己动手给她画。她倒没有反对。我像在给一件昂贵的瓷器美容,让她变得美貌脱俗。

直到王飞两周年纪念日,邓若云给自己画了幅淡妆,我才终于松了一口气,她这朵“即将枯萎的玫瑰花”,总算被我培育的“娇艳欲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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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咱们出发吧!”她看着我说。

我说了声“好”,就拿起昨天准备好的贡品(酒,香烛等),和她走出家门。

王飞的墓地在S市的龙凤陵园,从我们家开车到那里,大概需要四十分钟。今天的天气晴朗,虽然有点微风,可也不甚寒冷。

我们把车停在陵园的公共车位,然后拾级而上。十分钟后,我们见到王飞的黑色墓碑,之后不外乎打扫清理,摆上祭祀的贡品。我和邓若云并排对着墓碑鞠了三个躬,此时仪式完成。

我们有静待了两分钟,邓若云说“走吧”,我笑笑,让她先去车上等我。她问我“还有事吗”?

“若云,我对王飞说几句话,马上去找你。”

她恋恋不舍地往山下走。直到我看不到她的身影了,我才蹲下,端起一杯酒,对着黑色墓碑上王飞的遗像说:

“兄弟,你托我的事,我一直在尽力而办,我做的不好,希望你不要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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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我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离开了墓地。

这天晚上十点钟的时候,邓若云对我说:

“林峰,你今晚别睡沙发了,来卧室睡吧。”

我故意笑着说:

“好啊。不过你先睡,我抽支烟再睡。”

邓若云对我点点头。

我将卧室的房门关上,然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点了两支烟,一支自己抽,一支烟头朝上,放在了烟灰缸里让它自己燃烧。我闭上眼,头脑中浮现出一幕幕四年前的往事:

“兄弟,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伤心吗?”王飞掏出烟,笑着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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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什么话呢哥们儿,怎么平白无故说‘死’呢?多不吉利!”我接过了他递给我的香烟。

“哈哈,也不是不吉利,我和你认识虽然时间不长,可我已经将你当成了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当然了,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老婆,就是你了。我不知道,你信不信我说的?”

我说“信”,同时举起酒杯敬他。

就在我们两人喝完酒的第三天,王飞遇到了车祸。他在弥留之际,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

当时他在S市北三环临近夭河的国道上,我在S市东南方的一个建筑工地。我开车过去,按不堵车算,也要四十分钟。但是那个时候正是城市的晚高峰,我开的飞快(不计违章),可还是用了一个小时零五分。

我到的时候,救护人员正在抢救王飞,他当时因失血过多,已经昏迷了。可是他好像知道我来了,突然睁开了眼,用异样的笑容,在担架上对我说了一句:

“林峰,替我……照顾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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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他闭上眼睛,溘然而逝。

后来有一个120的救护人员曾对我说:

“王飞在忍着强大的痛苦,等着你的到来。他拒绝我们拉他去医院,就好像他知道自己不行了,不当面对你说这句话,就没有机会了。”

我对他表示感谢,同时想,我和王飞不过认识了一年,他为什么临终之际想到的是我?并且还忍着难以承受的痛苦,等我到来?

我想不出答案。

答案也许是他爱邓若云,不放心她。

但是王飞知道我对邓若云的爱慕吗?

他一定知道,否则他绝不会在临终之际,把最心爱的人托付给我!

我呢,对于王飞来说,也许算是“乘虚而入”。但是这两年来,我为了让邓若云再次“欢笑”,我放弃了我奋斗了十年的工作;我放弃了原本对我痴情的女朋友;我放弃了优越潇洒的生活……我在客厅的沙发上足足睡了两年。

这所有的一切,不过是因为一个“爱”字,我爱王飞,我爱邓若云。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

最后,我不知道,你看了我的故事,会不会笑我“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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