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市场经济、推行商品房及物业管理约四十年。中国经济及城镇化得到了蓬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住上了高楼大厦,但随之而来的还有物业纠纷,影响了居民的幸福感。物业纠纷产生的根源是什么?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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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是买地修房子卖,但商人逐利的本质导致一些开发商建立自己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归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违反前期物业需公开招标的规定,也就是说开发商指派自己的物业公司,物业费的制定由开发商定,随商品房合同一起签订前期物业合同,而且前期物业合同未定服务期限。通俗点讲,多数小区的前期物业代表开发商进行小区二次经营,将业主地盘、房屋当成挣钱的机会。这就是物业纠纷产生的最本质的根源;另一根源是业主间的淡漠,对物业管理好坏采取事不关己的态度,为开发商的物业挣业主不合理的费用铺平了道路;还有一个原因是一些基层部门缺少为业主服务、化解物业纠纷的动力,不愿参与物业纠纷。

物业管理企业,应随着时代潮流,努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适应并满足业主日益提高的物质与精神追求,满足依法治国的需要,遵章守法,接受市场的选择,最优惠的价格及高质量的服务打动业主,主动适应业主的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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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为物业管理保驾护航,开发商、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市场竞争产生的物业企业、广大业主都应主动学习,依法依规办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版)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第五十四条规定,“前期物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那么针对四川服务的物业企业,不管你是开发商指派的,还是经市场竞争公开中标物业服务的;不管前期物业合同是否规定物业服务时间。都需要在前期物业服务最长2年时,或在2年内业主招标市场竞争的物业企业(价格优惠,服务质量高)时,前期物业体面退场,前期物业合同终止。没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大家只能无作自受!

物业纠纷多,解决办法很简单:业主成立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业委会建立业主微信群,信息在群内交流,接受监督,公开招标物业管理企业,量化物业服务人员数量、岗位、工资及物业企业管理费;开发商公开招标物业企业,招标情况在签商品房合同时公示并作为前期物业合同的附件;《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预示着业主当家作主时代来临,是物业企业建立服务型物业的催化剂,适应则发展,否则将被市场淘汰。

大家准备好当懂法、守法的业主了吗?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