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南都记者从中国检察网获悉,上海男子唐某某、李某甲、吴某某在半年时间内,4次召集多人参加“剧本杀”和同性SM捆绑淫乱活动,被徐汇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淫乱罪正式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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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唐某某,男,52岁,大学文化,无业。被告人李某甲,男,41岁,大学文化,保险公司职员。被告人吴某某,男,29岁,大学文化,杭州一科技有限公司职员。三名被告人在今年6月14日因涉嫌聚众淫乱罪,由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由该局执行逮捕。

检方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2月19日,被告人吴某某召集并伙同被告人李某甲、唐某某聚集20余人,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溪湿地一别墅内参加“圣诞”主题剧本杀同性SM捆绑聚众淫乱活动。其中,吴某某提供SM情趣道具、布置场地、现场讲解活动规则、主持活动、给受虐者捆绑、授意专门摄影师现场拍照等。李某甲、唐某某根据吴某某授意,活动前负责召集部分参与者,活动中负责为受虐者捆绑。

2021年3月9日16时至23时,被告人唐某某与李某乙、郑某某、沈某某(均另案处理)在上海一酒店套房内进行同性SM捆绑聚众淫乱活动,由唐某某负责为受虐者捆绑。

2021年5月27日至同月29日,被告人唐某某聚集10余人在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何摊村进行同性SM捆绑聚众淫乱活动。其中,唐某某负责统筹策划活动,提供SM情趣道具,并负责捆绑受虐者。

2021年6月13日,被告人李某甲召集并伙同被告人唐某某、吴某某聚集13人在上海一酒店召开“狼人杀”主题同性SM捆绑聚众淫乱活动。其中,李某甲提供SM情趣道具,并现场讲解活动规则、布置场地、主持进行,唐某某、吴某某负责为受虐者捆绑。

多名证人证词证实案发经过。徐汇检方认为,被告人唐某某、李某甲、吴某某结伙聚众进行淫乱活动,其行为均触犯我国刑法第301第1款、第25条第1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聚众淫乱罪追究三人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检方认为,三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刑法第67条第三款,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依法可从宽处理。

检方建议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甲、吴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的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