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磊 通讯员 孙春菡

12月3日晚高峰期间,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在经开区康博大道与天衢路交叉口,被正在巡逻的德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拦停,最终检查出司机饮酒后驾车,受到罚款1200元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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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1日起,德州中心城区设置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限行区域,东至减河西大道(含)、西至运河大道(含)、南至东风路(含)、北至天衢路(含),限行区域内,每日6时至20时禁止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和路内停放。与此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从严治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

“车子现在能挂牌吗?”“现在不能挂牌”“那为什么还要开出来”……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后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许某所驾驶的三轮车进行鉴定,结果该车辆属于机动车。最终,许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200元。

在此,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酒驾不仅对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存在潜在危险,还会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驾驶员朋友无论驾驶汽车还是电动车,都要摒弃侥幸心理,杜绝酒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