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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疾控中心2021年12月7日

风险提示

12月7日,杭州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人系某市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曾于12月1日、2日前往外地参加活动,与另1人为同住关系。

同日,呼和浩特市发布外地一例新冠肺炎复阳人员在当地活动情况: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一名新冠肺炎治愈复阳人员乔某某,(1)12月4日乘坐山东航空SC4843航班到达白塔机场(13:34-15:00,座位号30F),15:32步行至机场宾馆(启航路),入住213房间,15:50去机场咨询,16:27在机场地铁站西侧乘出租,16:47到万达广场东门,进入万达乘滚梯到三楼由东向西步行至阿香米线店,饭后17:21原路从东门离开万达广场,17:24乘坐出租,17:42下车返回宾馆未再外出。(2)12月5日7:00在宾馆餐厅吃早餐,约7:55退房,8:05离开步行去机场办理登机。8:20至安检自助闸机短暂摘口罩人脸识别。8:37在20号登机口候机,之后乘坐G52813航班到乌兰浩特机场(10:15—12:00,座位号16D),由突泉县疾控中心人员驾驶120负压救护车接到突泉县春天宾馆隔离。

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示:请12月4日乘坐过SC4843航班、12月5日乘坐过G52813航班以及与上述感染者行动轨迹在时间、空间有交集的来齐返齐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告。同时请广大在齐人员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一旦发现风险因素,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配合落实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是每个市民的法定责任和应尽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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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 齐

编辑:陈佳玉

责编:陈佳玉

总编:贾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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