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综合科原副科长王艳红涉嫌挪用公款一案,由大同市新荣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0月22日,新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王艳红作出逮捕决定。2021年11月22日,新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艳红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王艳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大同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新荣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艳红简历

王艳红,女,汉族,1972年1月出生,辽宁锦州人,函授本科学历,1992年6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6月至2000年1月

大同市云州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职员

2000年1月至2000年3月

大同市房改办评估科科员;

2000年3月至2006年12月

大同市房改办评估科科员、大同市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兼下寺坡街改造工程项目部出纳

2006年12月至2012年12月

大同市房改办评估科副科长、大同市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兼下寺坡街改造工程项目部出纳

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

大同市房改办评估科副科长

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

大同市房改办综合科副科长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

大同市住房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2020年12月至今

大同市住房事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来源:新荣区纪委监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