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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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书中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行为进行了公示处罚。

【违法事实】据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从2018年5月11日至2019年1月4日,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在生产康妇灵胶囊过程中,对中间产品康妇灵胶囊总混粉进行检验,发现部分批次中间产品盐酸小檗碱含量不符合内控标准。

经商议,决定按照康妇灵胶囊中药材的提取工艺单独提取黄柏,并存放于和仁堂胶囊剂生产车间物流通道缓冲间内,根据需要,在总混环节加入黄柏干浸膏粉使盐酸小檗碱含量符合检验标准。

和仁堂在使用胶囊剂生产线生产康妇灵胶囊过程中,对使用同批次原料黄柏的第一批次中间产品进行检验,如盐酸小檗碱含量不符合公司内控标准,均按照和仁堂事先研究设立的公式,加入相应量的黄柏干浸膏粉。

经查,2018年05月-2019年01月,共计36批次康妇灵胶囊违规补加黄柏干膏粉(成品33批次,关成品3批次)。

该公司违法加入黄柏干浸膏粉生产的33批次康妇灵胶囊成品共计1532030盒,其中,被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15盒,员工使用135盒;其余1531880盒已全部销售。销售金额32,068,379.63元、货值金额43,508,230.21元。

【处罚结果】基于上述违法事实,和仁堂药业系初次违法,并主动召回涉案批次产品,且目前未收到涉案批次产品新增不良反应报告。因此,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责令和仁堂药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减轻的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后召回的药品“康妇灵胶囊”238,922盒;

2、没收违法所得共计32,068,379.63元。

对于此次处罚,贵州百灵在12月2日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上述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控和监督,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的全过程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司及子公司被爆存在违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几年来,贵州百灵及旗下子公司也被爆出违规的事例。其中,在今年10月29日,深交所发布了一则通报批评,从2019年至2021年4月,贵州百灵实际控制人姜伟、姜勇存在通过占用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公司贷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多项违规情形,深交所依法对贵州百灵、公司实际控制人姜伟和姜勇等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此外,今年9月22日,贵州省药监局发布的药品企业飞行检查情况通报中,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发现缺陷7项,并被贵州省药监局约谈,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其全资子公司贵州省百灵企业集团正鑫药业有限公司现场发现缺陷11项,同样被责令限期整改。

因此,贵州百灵能否改变现今面临的负面新闻舆论,还需进一步关注。

▪ 内容来源 | 医药健康地方台(yiyaoguancha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