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1年12月3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50期)。

其中,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钙维生素D咀嚼片(草莓味)(标称批准文号:食健备G202034001197;批号:20210317;规格型号:1.2克/片),每片含钙(以Ca计)、每片含维生素D3(以胆钙化醇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每片含钙(以Ca计),每片含检验结果为10.0mg,标准值为85~112.5mg;维生素D3(以胆钙化醇计)检验结果为0.0114μg,标准值为2~4.5μg。

钙是生物必需的元素。对人体而言,无论肌肉、神经、体液和骨骼中,钙是人类骨、齿的主要无机成分,也是神经传递、肌肉收缩、血液凝结、激素释放和乳汁分泌等所必需的元素。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设计不合理导致均匀性不佳等有关。也与产品原料投料不足,或者原料质量不达标,生产工艺设计不合理导致均匀性不佳等。

维生素D3有以下生理功能:提高机体对钙;磷的吸收,使血浆钙和血浆磷的水平达到饱和程度;促进生长和骨骼钙化,促进牙齿健全;通过肠壁增加磷的吸收,并通过肾小管增加磷的再吸收;维持血液中柠檬酸盐的正常水平;防止氨基酸通过肾脏损失。

第三方数据显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曾有数次行政处罚。

2015年,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被锦州市太和区生态环境局责令停止生产、罚款2万元整。

2017年和2020年皆因发布虚假广告被行政处罚。

2018年,因发票违法被罚款71143.52元。

2020年,因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被行政处罚。

2020年9月11日,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被处罚款10000元,处罚款8400元。

2021年7月29日,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三款被没收不合格“钙维生素D咀嚼片(草莓味)”972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官网称,安徽哈博集团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金10860万元,公司先后获得保健食品GMP证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质量奖、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黄酮技术研发中心、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