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主要上市公司:阿里巴巴(09988.HK)、腾讯(00700.HK)、美团(03690.HK)、滴滴(NYSE:DIDI)、唯品会(NYSE:VIPS、)、京东(09618.HK)、百度(09888.HK)、网易(09999.HK)、小米(01810.HK)、寻梦信息(NASDAQ:PDD)、爱奇艺(NASDAQ:IQ)等。

本文核心数据:企业营收、互联网核心产业占比等。

1、互联网核心产业定义

本文中,前瞻提出:互联网核心产业主要指随互联网技术诞生而诞生的产业业态,主要包含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和数字娱乐三大板块。不包括其他在互联网技术加持下,对原有产业业态进行升级改造,甚至衍生出新业态的部分。详细分析如下:

鉴于互联网产业庞大的产业阈值,本报告将对互联网产业部分领域进行相关分析,但在考量互联网产业体量时,本文将立足于互联网核心产业领域,只计算互联网核心产业的市场规模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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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联网核心产业龙头公司业务布局历程对比

从企业发展历程来看,腾讯阿里巴巴从不同领域切入互联网产业,然后基于本产业横向发展其他行业相关产业。腾讯做社交软件起家,立足于社交软件带来的巨大红利,顺势入局游戏等与社交软件关联的数字娱乐领域,成为数字娱乐的“集大成者”。阿里巴巴从电商平台起家,之后立足于电商平台,形成了淘宝天猫两大电商巨头,使其成为了电商领域的“无冕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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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互联网核心产业龙头公司业务布局及运营现状

——两公司全面对比

根据本文对于互联网核心产业定义,阿里巴巴和腾讯为产业内龙头企业,两公司在互联网核心产业各领域均有布局,但两公司布局侧重点存在差异,腾讯主要布局于数字娱乐领域,阿里巴巴业务重点则主要在电子商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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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蚂蚁集团虽然在公司股权层面不算阿里巴巴下属子公司,但本文仍然将其归为阿里巴巴支付品牌,但在企业业绩中并不将其归入阿里巴巴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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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阿里巴巴“无冕之王”

从年报披露来看,淘宝和天猫零售GMV(全称Gross Merchandise Volume),即商品交易总额,早在2016财年就超过了3万亿元,2021财年更是达到8万亿元。两平台2021财年年度活跃消费规模达到8亿人次,移动月活跃用户突破9亿人次,是中国电商领域名副其实的领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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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阿里巴巴每个财年截止日期为3月31日。在阿里巴巴2021年年报中未披露2021财年GMV合计规模,2021年GMV数据为前瞻根据阿里巴巴年报披露增速和2020年数据测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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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阿里巴巴,腾讯在电子商务领域布局则屡屡碰壁。早在2005年,腾讯上线电商平台拍拍网,之后通过QQ平台推出一系列电商平台发展集团电商,但效果总不尽如人意。微信推出后,立足于微信支付,腾讯推出了微信小程序等基于微信平台的电商产品,“无心插柳”式的形成了微信圈内的电商环境,变相实现了腾讯一直以来想入局电商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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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移动支付:阿里巴巴略胜一筹

我国第三方移动支付的竞争格局基本保持稳定,支付宝和微信常年占据行业龙头地位,市场份额占比合计保持在90%以上。根据易观数据,2020年在第三地方移动支付领域,微信和支付宝合计市场份额为94.4%。根据蚂蚁金服和腾讯在金融服务领域收入规模,前瞻估测2017-2020年阿里系的蚂蚁金服在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领域市场份额超过50%,略高于腾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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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腾讯金融收入主要来自商业支付及理财服务因交易量和单笔交易金额增加而带来的收入增长。

蚂蚁金服金融收入中2020年营收规模为前瞻结合20201-6月营收保守估测所得,蚂蚁金服营业收入包含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数字金融科技平台和创新业务及其他,三项收入均主要为公司基于交易技术平台收取服务费。

——数字娱乐:腾讯“集大成者”

前瞻认为,数字娱乐是由文化创意结合信息技术形成的产业形态,这种产业形态主要局限于为居民生活带来娱乐的领域部分,主要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直播和网络新闻六大类,其中网络视频包括长、中、短视频。在各个数字娱乐领域,腾讯基本都有相关涉及业务,而在腾讯的数字娱乐版图中,阿里巴巴仅在网络视频领域有优酷视频能与腾讯相竞争,因此数字娱乐领域竞争中,阿里巴巴劣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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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互联网核心产业业务业绩对比

腾讯每年实现营收主体主要为互联网核心产业囊括内容,其非核心产业营收占比不超过5%,因此前瞻在此衡量公司经营业绩时采用公司整体业绩表现,不按照本文互联网核心产业定义进行营收情况剔除。阿里巴巴营业收入中前瞻剔除了公司云计算和其他企业营收,最终得到企业在互联网核心产业领域相关营收。

从两公司公报来看,在互联网核心产业营收中,2016-2020财年,腾讯均处在领先地位,但阿里巴巴营收规模增速快于腾讯,因此两公司在互联网核心产业领域营收差异持续缩小。2020年两公司产业内营收规模整体均在46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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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两公司会计期间不同,腾讯还未披露2021财年财务数据,因此在对比两公司营收时,仅对比其2016-2020财年的公司数据。

5、前瞻观点:阿里巴巴略胜一筹

根据本文对互联网核心产业定义,前瞻对两公司三个细分领域布局均做了分析,两公司虽然在互联网核心产业各细分领域均有布局,但两公司的布局重点存在差异,腾讯专注于数字娱乐,阿里巴巴专注于电子商务。在互联网核心产业营收中,阿里巴巴营收规模则要好于腾讯,从两家公司整体营收规模来看,阿里巴巴要好于腾讯。整体来看,在互联网核心产业领域阿里巴巴略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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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互联网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研究、产业链咨询、产业图谱、产业规划、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IPO募投可研、招股说明书撰写等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