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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场发展委获悉,2021年度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兑现工作已全面启动,符合《义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企业、单位按相关要求可递交申报材料至市场发展委。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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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资金来源

本次专项资金来源为2020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市财政安排的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02

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符合相关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

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信用良好;

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等;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

企业、单位详情了解,可查询《关于印发<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义市场发展〔2021〕59号)和《<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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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0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第一批)》,义乌正式获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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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义乌作为浙江乃至全国电商发展最快、最好的城市之一,广泛培育电商镇、电商专业村,以点带面推进农村产业集聚融合。2021年,全市共有电商村达199个、电商镇13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85个,是全国最大的淘宝村集群。电商村内有电商企业4.9万家,电商账户7.8万户。

来源: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吴峰宇

编辑:金龙 责编:季媚瑶

编审:罗献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