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门廉政网12月1日消息,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潘大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潘大卫简历

潘大卫,男,1961年6月出生,汉族,广东阳江人,大学学历,1977年2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9月至2021年6月,任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21年6月,到龄退休。

梁进海(副厅级)被公诉

微信公号"广东检察"9月23日消息,近日,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梁进海(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进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梁进海利用其担任江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江门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江门监狱第一政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阳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梁进海是在2020年12月被查的,2021年7月,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称,梁进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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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简历显示,梁进海,男,1965年7月出生,汉族,广东开平人,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梁进海从1999年11月起便担任江门新会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一职。2年后的8月,出任地级市江门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干就是5年,期间,于2003年4月起,兼任江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2011年11月,梁进海平级调任江门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江门监狱第一政委,5年后的2016年9月起,梁进海调任阳江市公安局,出任市公安局局长一职,并兼任阳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0年9月22日,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已在公安系统工作20多年的梁进海被免去公安局长职务,此前他已担任阳江市公安局局长4年。2个多月后,梁进海落马被查。

2021年7月14日,据南粤清风通报,阳江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梁进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

南粤清风通报指出,经查,梁进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和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工具,利用职权在获得采矿许可、承揽工程、解决纠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梁进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进海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阳江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