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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这么快就把我们的纠纷给解决了,你们的办事效率可真高啊!”12月2日,卧龙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牛娅团队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高效、高质的调解,赢得了案件当事人的连连称赞。

2020年9月8日,戴某与史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20年10月30日前,戴某向史某支付购房款59万元。合同签订后,戴某向史某支付了1万元定金。后因种种原因,戴某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剩余房款。经史某多次追要,双方达成协议:戴某于2021年8月5日前支付购房款29万元。但当戴某支付完29万元房款后,却发现该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遂以此为由,要求史某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加定金30万元。后经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戴某一纸诉状将史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史某返还30万元并解除购房合同。

经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权力义务明确,争议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移送至速裁团队牛娅法官手中,进行诉前调解。

接手该案后,牛娅团队调解员李弋仔细查看案件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从情理、法理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

经过李弋坚持不懈的耐心劝导、释法明理,双方作出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史某同意返还戴某购房款29万元,1万元定金不再返还,双方永无纠葛,并当场支付完毕。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对牛娅团队的辛苦付出和敬业精神表示由衷的感谢。

下一步,卧龙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把诉前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快速高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