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籍刘某等20人驾驶3条渔船,在江苏黄海海域捕鱼时竟然使用违规渔具进行捕捞,由于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灌南警方依法对上述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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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船只

11月25日清晨,灌南县公安局堆沟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有一条渔船途经附近多个码头欲卸载渔获被拒,现停靠在堆沟港镇四队村码头,疑似非法捕捞船只。接警后,所长韦潇潇迅速带领民警前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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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船只

经缜密侦查,该渔船上有6名成员,船长叫赵某,从黄海海域捕鱼刚刚归来,渔船上渔获的水产品主要是黄蚬。细心的民警发现他们使用的渔具系渔业部门明令禁止的海刺网(俗称“地耙网”),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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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犯罪嫌疑人

在掌握赵某等人违法犯罪事实后,韦潇潇当即联系海事、渔政部门,通过与警方联动,一举将赵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根据赵某等人提供的线索,在潮河上下游查扣了另外两条违法捕捞渔船,将采用相同手段进行捕捞的刘某、程某等14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抓获。

由于上述20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使用违规渔具捕鱼,破坏海底生态环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灌南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