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埔区深入开展大公办幼儿园作为新型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创新实践,推动12所符合条件的大公办幼儿园完成新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助力该区打造“上管老、下管小”的人才服务格局,推动区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近年来,黄埔区奋力打造宜居宜业的活力新城,区域经济迅猛增长,产业集聚、人才虹吸效应显著增强。人口的大量流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蓬勃动力的同时,也对教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供给和民生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黄埔区大力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创新探索,着力破解机构编制资源紧缺与公共服务需求激增的矛盾。

有别于传统事业单位,新型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以非营利目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活动,不设定编制,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2020年11月,黄埔区率先在全国区县级范围内出台了首个针对新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广州市黄埔区新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多所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高水平科研机构作为新型事业单位落户黄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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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黄埔区委编办积极会同区教育局对区内现有大公办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成熟一批申报登记一批的工作思路,稳妥有序推进大公办幼儿园的新型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目前,黄埔区已首批确定了区人才集团属下6所幼儿园、广钢集团属下4所幼儿园、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附属黄埔区泓贝贝幼儿园、华南师大教育集团黄埔区华弘幼儿园等12所幼儿园作为新型事业单位进行申报,由区教育局按程序报区政府审批后办理法人登记。新型幼儿园的设立,进一步强化了其公益属性,为优化黄埔区学前教育结构,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成效。

为切实掌握幼儿园的办园情况,黄埔区委编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要求,对12所幼儿园开展登记前细致的实地核验工作,重点检查幼儿园在资产规模、利用国有资产、办园资质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新型事业单位登记入口。同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安排专人对登记业务全流程跟进,及时解答疑问,高效开展登记服务,为各幼儿园顺利办理新型事业单位登记提供最大便利。

“推动大公办幼儿园进行新型事业单位登记设立,是我们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此举不但缓解了机构编制资源供需矛盾,还使部分幼儿园取得了价降质升、家园共赢的良好社会成效。”黄埔区委编办主任黎集慧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其他民生领域的改革,为切实增进黄埔民生福祉、构筑幸福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记者】吴雨伦

【通讯员】林琳 范敏玲

【作者】 吴雨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