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份书面回复意见可以了解到,该网友的申请内容如下:

一、1982年,卫生部发布了《医院工作制度》,目前在国家卫健委官网公示。各级卫生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落实制定与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相对应的《开封市医院工作制度》,该制度的准确名称不得而知,现申请贵委公开此制度。

二、申请公开1992年6月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上报贵委的新生儿出生和死亡数据,以及淮河医院留存的新生儿出生和死亡数据。

三、申请公开贵委下属淮河医院1992年《新生儿出生证》的版本、样式、医院名称,并说明《新生儿出生证》应该加盖医院科室章还是医院章。

四、申请公开贵委1992年适用的《病历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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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卫健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答复如下:

一、经查找相关档案,未发现关于落实制定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医院工作制度》相关制度文件。

二、经查找相关档案,未找到1992年六月新生儿出生和死亡数据。

三、经了解,1992年我市尚未实施出生证制度。

四、经查找相关档案,未发现有关开封市制定了1992年适用的病历书写规范相关文件。

卫健委在答复意见的最后,说明如果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向上级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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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官宣文件,有三个最大的亮点:

一、卫健委对于网友提出的获取信息的申请非常重视,对于四个问题用了两个月时间进行调查。

二、卫健委对于四个提问的回复非常慎重,只在出生证问题上给出了结论性意见,

没有实施出生证制度,

对于新生儿数据、《医院工作制度》、

病例书写

规范均回复为

没找到、未发现。

三、对于网友继续提出质疑的可能性充分预估,并有相应的预案,可以向上级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

对于这样一份回复意见网友仍有几个疑问:

一、

未执行出生证制度等于未使用出生证吗?

如果医院未使用出生证,许敏持有的出生证从何而来?如果所有的医院都不给产妇发放出生证,孩子上户口的依据是什么?如果确定没有出生证,网友又要开始征集出生证了,这个比起收集手环来要容易得多。

二、“未发现”是结论性回复意见,还是要继续找?

三、对于回复意见如果不服为什么不能继续沟通,而一定要采取行政复议和起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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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网友的四个问题明显是针对错换人生28年案而提,28案真相查找是当事家庭的根本诉求,更关系着社会公共秩序的安全与稳定,开封卫健委作为管理部门应督促医院尽快就病例中存在的疑点给公众一个合理的答复,让错换真相早日浮出水面。

对于开封卫健委给出的答复意见,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错换人生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