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全记录!不定期送福利!
“都怪你们把我拉进啥子‘黑名单’,
我现在高铁都不能坐!”
日前,39岁的通川区男子刘某
跑到通川法院质问法院干警
为何将其拉入失信“黑名单”
导致他的行程被耽误
原来
刘某因2014年欠下赔偿款
始终未支付
被法院拉入失信“黑名单”
并被限制高消费
2014年3月18日23时许,刘某在通川区牌楼路附近乘坐戴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西外某酒楼。到达目的地后,刘某要求再去化工园区,被戴某某拒绝。
争辩不过的刘某下车后拒付车费,双方由此引发矛盾,当街发生抓打。戴某某的脸部、手部受伤,次日住院治疗,同月24日方才出院,其间仅医疗费用便花了3142.08元。
“我住院期间还产生了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他必须赔偿我损失的6492.08元。”戴某某认为自己因刘某而受伤,在医院的花销理应由刘某全部承担,刘某却概不认账,戴某某遂将刘某起诉至通川法院。
同年5月28日,通川法院受理该案件,在法官的当庭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刘某赔偿戴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共计4000元。考虑到刘某的收入,该款项于2014年6至8月分期支付。
本应3个月结清的4000元赔偿款
刘某却拖了好几年。
“他明明有能力支付,还是一直拖起,
我希望法院能强制执行!”
2014年
戴某某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刘某的财产信息
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与刘某多次协商也未能达成一致
遂依法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进入失信“黑名单”后
刘某在案件执结前被禁止
乘坐高铁、飞机、列车软卧出行
不得住星级宾馆酒店
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学校
不得购买房屋
不得旅游度假
生活中处处受限的刘某近日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与戴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并承诺分期将款项偿付完毕。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通川法院依据戴某某的书面申请,正式将刘某从失信“黑名单”中划去,同时解冻其银行账户。
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20年6月
通川法院正式上线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及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
上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为社会公众和社会征信机构等
查询信用信息提供便利
该还的钱要还
不要等影响自己及家人生活了
才意识到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