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深水财经社 李肖

近段时间,平安银行成为了监管处罚的常客。

11月26日,江苏银保监局官网出具一则罚单,平安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被罚30万元,同处南京的中山南路支行也因违规事由被罚55万元。

就在两周前,平安银行南京分行因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5万,仅11月份,平安银行在南京范围内的大小分支部门,累计被罚超过了130万元。

不仅是江苏,今年以来,平安银行在全国范围内也屡屡领罚,罚金总数额也一再被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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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银行南京两支行合计被罚85万

具体来看,平安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违规事实为“销售未经审批的非本行产品”,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5万元。

此外,平安银行南京中山南路支行也领到了一张罚单,违规事实为“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被罚款人民币55万元,

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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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行业历来处罚事由来看,违规销售非本行产品很少见,近些年在银行业内极少出现,属于明显违规,平安银行新街口支行应该很容易识别该行为的违规性质,由此可见,该行的业绩压力相当之大,不惜铤而走险。

而“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这种违规行为比较多见,属于银行被罚重灾区之一。通常来说,以散发有价馈赠品为条件吸收储蓄存款,或者利用不确切的广告宣传,以及利用汇款、贷款或其它业务手段强迫储户存款等行为,均涉嫌不正当吸收存款。

实际上,每年年末,是银行业违规行为“高发季节”,一来工作压力和未完成的业绩指标是逐月累积的,越往后越忙。二来银行“年终大考”决定了大家可以拿多少奖金回家过年。

所以到了年末,银行不只是卖理财产品很积极,拉存款也很疯狂。每家银行都把拉存款作为重中之重,每个客户经理身上都背负着各类存款指标,“拉存款,能转正”、“拉存款,能加薪”、“拉存款,能升职”,有句话叫“一人在银行,全家拉存款”形容了银行人的不易。

但是困难是普遍的,不管对个人还是公司,在遵守规则的情况下追求业绩才是长久之道。

| 平安银行江苏区域被罚超300万

更何况,平安银行在“违规操作”这方面,并不像是无辜的。

就在两周前的11月15日,平安银行南京分行因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5万。

仅江苏省范围内,平安银行近一年时间内领到了6张罚单。

2021年1月7日,江苏银保监会局公布罚单显示,平安银行南京分行该行因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严,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100万元,对此负经办责任的陈思思、负管理责任的陆斌分别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5月14日公布的罚单信息显示,平安银行常州分行被罚款人民币10万元,相关负责人也被处以警告,原因是发放贷款时搭售保险产品。

接着是7月9日,苏州银保监分局公布罚单,平安银行苏州分行因现金管理不到位被罚30万元,相关责任人也被罚了6万。

加上11月份的3张罚单,一年不到的时间,平安银行在江苏范围内已经合计被罚了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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