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证券法下,注册制替代了以前的审批制,看上去上市是比较容易了,因为没有发审委的审核。但是但是对于大股东来说是件好事吗?还能像以前一样搞一些小动作吗?看看新证券法的监管条例和处罚力度,那么就知道,万一被抓住,那未来也有可能会因为这些行为而被罚的倾家荡产,被诉讼的裤子都剩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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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上市后的监管力度,完善处罚体系,开启集体诉讼索赔,如果再开放做空机制。那么上市真正变成了一把双刃剑,对于好的公司和诚信的大股东来说,上市可以融资,可以不断提升公司估值,可以实现行业品牌度,最终实现股东的财富自由。但是对于坏的公司和不诚信的大股东来说,上市就意味着他们曝光在聚光灯下,一旦做坏事被发觉,那后续的悲剧你就都等着他。

这就跟读大学一样,到底是严进宽出好,宽进严出好?其实后者才能出现真正的人才,也给了大多数学生公平的机会。注册制也是一样,让你宽宽的进来,降低了上市壁垒,但是在上市后设置了各种规范,用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来去管理公司,用真正的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战略,用监管各种处罚措施来控制公司的违规行为,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各项措施来保障投资者权利,最后用集体诉讼的方式让投资者得到赔偿。

在注册制下,上市公司行为和实控大股东就变成了聚光灯下被严密监管的对象。例如獐子岛扇贝死亡事件,如果有新的证券法,估计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同时采用注册制,上市公司的壳价值大大降低,蜂拥上市的想法也不会有了。想想暴风集团只剩下10个人,所有业务都停止,净资产是巨额负数,但是仍然有10个亿的市值的奇葩事情。

当然在注册制体制下,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风险也会增加,但是如果想开了,以前监管部门包揽一切事务的时候,投资者的风险不是仍然很大吗?也同样时不时会遇到黑天鹅事件,也同样会在48块钱买入中石油。反而在注册字体之下,一切信息都公开,投资者可以凭自己的真正投资实力,在证券市场上搏杀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