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共3693字,阅读大约需要9分15秒

近日,国内多地散发疫情,黑龙江省内多地发布最新通告。

黑龙江绥化进出市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日起核酸检测免费

2021年11月28日,黑龙江省讷河市主动对省外返回人员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绥化市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1.请11月23日以来有齐齐哈尔市旅居史的来(返)绥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异常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到辖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请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动态及发布的病例轨迹信息,一旦发现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过交集,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乘坐过同航班、同车次,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市民非必要不去往中高风险地区,若必须前往,要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做好提前报备,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3.进出绥化市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日起核酸检测免费(截止时间另行公布)。

4.市民前往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要坚持科学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进入公共场所就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防控措施。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的好习惯,就餐倡导公勺公筷制的卫生习惯,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隔离规定和防控措施,隔离期间不能与他人接触,特别是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严禁外出。

6.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到辖区接种点进行预约登记,根据相关部门的安排有序接种新冠疫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3号)

近日,国内多地散发疫情形成叠加,疫情形势再次严峻。为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牡,确需离牡的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双报备。自2021年11月28日24时起离、抵(返)牡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返)牡人员如无检测报告,需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防控政策。

二、所有抵(返)牡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凡是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不主动报告疫区行程的,一经排查出将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洗浴场所、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加强内部管理并规范落实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各项防疫措施。各类商超不得经营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切勿购买不合格或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避免以生吃、半生吃等方式直接食用冷链食品。

四、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五、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以及从事聚众滋事、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目前,国内部分地区零星散发疫情的接连发生,再次提示我们疫情防控措施时刻不能放松。广大市民群众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积极接种疫苗。让我们共同携手、团结一心,为赢得我市抗疫全面胜利而共同努力!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28日

大庆市发布第19号公告!进出我市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鉴于我省当前疫情形势,按照防疫工作部署,为严防输入,坚决阻断疫情传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庆,进出大庆市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全市各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口等检查站,继续严格执行查验双码、严格测温、规范佩戴口罩和“落地即检”。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防院感等制度,增强“哨点”敏感性,对就诊者查验双码、严格测温、规范佩戴口罩,加强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流行病学史问诊。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沃”填报等制度。

三、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封闭管理规定,外来车辆及人员禁止入内,教职员工及学生非必要不离庆,严格执行返回报备及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商超、景区、网吧、健身房、宾馆、饭店、影剧院、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验码、测温、戴口罩、限流、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

五、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主动接种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新冠疫苗,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六、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防疫政策,各级防疫工作者要坚守岗位,坚决守住省市县界,守住不传播扩散底线。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

双鸭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公告

(2021第30号)

根据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为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应对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11月11日以来上海市、苏州市、杭州市、徐州市,11月14日以来内蒙古满洲里市,11月24日以来齐齐哈尔讷河市抵(返)双人员(视疫情变化动态调整),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有过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居住的宾馆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即日起,抵(返)双鸭山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落地即检,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自由流动。火车站、客运站、公路卡口严格查验核酸阴性报告,落实扫两码(身份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三、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双、不出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或涉疫重点地区。确需前往的,做好个人防护,返双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影剧院、商超、图书馆、博物馆、农贸市场、“九小场所”等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执行验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违反规定的予以停业整顿。

五、各级医疗机构封闭管理,禁止探视。个体诊所私自接收发热患者的,一经发现予以停业整顿。药店严格执行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实名登记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可疑症状患者要立即采取留观隔离措施,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严禁患者私自离开。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六、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及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实行全封闭管理,停止探视活动。各宗教场所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学校、幼儿园采取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倡导学生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降低传播风险。

七、暂停举办5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行的要严格报批,未经审批举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参加或组织超过10人的聚餐、聚会等活动。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控制用餐人数,不得超过店内容量的70%,大厅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九、严禁聚众赌博、非法宗教、未经批准的各类营销类培训、封建迷信等聚集性活动。农村集市、综合服务站、食杂店等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三件宝”、消杀、通风等措施。“农村地区六类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建立台账、专人管理,进村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

十、各类重点人群要定期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对不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经营场所,依法依规停业整顿。

十一、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自觉主动接种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疫苗。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接种加强针。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要避免前往密闭性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责任,是公民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双鸭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牡丹江晨报、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双鸭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新闻夜航》热线:0451-82898289

编 辑:任 倩

主 编:张卓倩

审 核:刘 兵

统 筹:李健宏

监 制:沈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