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满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面来自吉林市某开发商送来的锦旗。这面锦旗是丰满法院执结一起长达五年之久的终本案后,当事人对承办执行法官细致高效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感激之情。

案件情况:

2015年12月17日,吉林市某典当公司与于某、姜某签订两份《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约定姜某将两套房屋为于某的两笔金额均为4万元,共计8万元的当金进行抵押,并约定了利率。期限至2016年3月17日止。

典当期满后,又办理了8次续当手续。之后再未办续当,也未赎当。于是,吉林市某典当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于某偿还典当公司本金8万元,按约定支付利息,并对姜某的两套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后,在被执行人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典当公司申请立案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了解,被执行人于某现不在户籍地居住,人也不知去向。但查到于涛名下有一处商品房。

商品房现由被执行人姜某居住。姜某一人生活,听力障碍,生活拮据,靠社会基本保障生活。其抵押房屋是多年老房,房屋价值不高。如启动拍卖程序,被执行人生活将难以维持。案件执行由此陷入僵局。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此案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3月,申请执行人典当公司查询到被执行人于某已回到吉林市。执行法官立即找到于某,知其因涉嫌刑事犯罪现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在公安机关的见证下,于某本人对欠款事宜没有异议,但他说一时确实无偿还能力。但有一处登记在他名下的首付9万余元商品房。因房子仅交了几个月的贷款而无力再交,因而实际上该房屋也没有在自己名下。

执行法官来到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知该房屋登记业主确是于某,但因未办理入住,且一直拖欠物业费,也一直联系不上本人,故未交房。

在深入了解该房屋的全部情况时,得知于某在办理房屋贷款时,是开发商为于涛提供了担保。因于某违约,银行起诉开发商,由开发商将于某的房子贷款,偿还给了银行。现开发商正准备在于某所在地法院起诉,追偿其垫付钱款。

执行结果:

面对该执行案件的复杂情况,法官经过多轮调解,当事人之间终于达成了共识。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都同意以下具体操作:

开发商先行支付15万元由法院暂存保管。典当公司解封于某首付9万余元的商品房。开发商放弃前期为于某垫付的银行贷款,并不再起诉于某,开发商收回于某商品房。典当公司放弃4万元利息,法院暂存保管的15万元转付给典当公司。

至此,终本五年又牵连多方的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且执行结果各方都表示满意。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办案法官、执行法官公正办案、严肃执法的认可,更是对丰满法院全体工作人员的鞭策,下一步,丰满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继续坚守“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丰满法院 朱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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