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儿子活活打死还肢解了尸体!”四川泸州发生令人发指的惨案。52岁的父亲袁某和他三儿子在大儿子家发生矛盾引起打斗,后袁某去厨房拿了一块砖头趁三儿子不备,用砖头连续猛击三儿子后脑,确认其死亡后,将尸体拖至卫生间并用菜刀、钢锯对尸体进行肢解并装袋,后骑摩托车将尸块分别扔到省道边。后袁某被抓,经鉴定其无精神问题。(来源12309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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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仪说法#

虎毒不食子,你能说人比老虎还残忍吗?本案中的父亲袁某就是比老虎还可怕,比老虎还恶毒。无论是和自己的儿子发生什么矛盾,也不能用砖头当场拍死儿子,更何况将其尸体肢解后抛弃。简直是无法想象。

毫无疑问,父亲袁某在法律上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他和三儿子发生打斗,进而以杀害三儿子的故意,用砖头乘三儿子不备连续猛砸其头部,实施了杀害三儿子的行为,客观上也造成了三儿子当场死亡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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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他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尽管最高院曾说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要慎重适用死刑,但本案中的袁某犯罪手段和犯罪情节非常恶劣,活活把人打死还肢解尸体,社会危害性太大,很可能就是死刑。

需要注意,对他将儿子打死后肢解尸体的行为,一般不会认定单独的故意毁坏尸体罪,因为毁尸灭迹是犯罪人的正常人性,不可能要求他做违背人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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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他打死儿子后,当时没有肢解尸体,而是在过了几天后,还是气不过,觉得杀害儿子没有解气才在大儿子厨房将三儿子肢解后扔到省道的,这种情况下,因为其行为并不是杀人行为的毁灭证据行为,而是再次侵害儿子尸体的行为,此时应该再单独认定为毁坏尸体罪。

无论是什么时候,父母永远是最后的依靠,而袁某在大儿子家打死了三儿子,还在他家肢解尸体,对这样的家庭和子女来说,这是一辈子永远无法走出来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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