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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视频引起了热传

一老人被撞倒地

而肇事的小车直接就逃离了现场

还是辆教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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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视频画面

据了解,视频中的一幕发生在11月15日,事发位置是肇庆怀集县府前路一个路口的位置。

当时,一位老人骑着单车

正在横穿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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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教练车直接撞上了老人

老人连人带车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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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的教练车在撞人后

没有减慢车速

不管被撞者的情况

直接继续行驶逃离了事故现场

十分的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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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随后无助地站了起来

看着肇事车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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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怀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根据相关线索

并经过多方的核查

最终找到肇事司机陈某

并口头传唤其到怀集公安交警大队

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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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了解到,肇事逃逸的司机陈某并非教练员,事发当时,他正开着借来“粤H63XX学”小型轿车驾车外出,当行驶至怀集县府前路时与一自行车发生碰撞。陈某在明知道对方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的情况下,没有停车查看情况并迅速逃离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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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肇事司机陈某被交警部门

罚20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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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后如此淡定地逃逸

有网友就讨论说

这个司机可能逃惯了

或许只是这次刚好被行车记录仪拍下

不然就逃掉了...

肇事逃逸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必将受法律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事故发生是无意

选择逃逸是有意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应及时报警

配合和交警部门的调查

如果在事故当中有人员因此而受伤

还应救助伤者

资料来源:肇庆零距离、怀集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