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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这个道理想必大家都十分熟悉,但就有个别的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喝了酒后想尽办法和交警“捉迷藏”,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1月25日晚,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在辖区重拳整治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动并曝光下面的这些典型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男子酒后被查,称头脑很清醒,不会出事

01时02分许,一辆桂A牌轿车行驶至距离执勤点三十米时,突然掉头逃跑,执勤交警见状立即上前拦停,随后,执勤交警对驾驶人谢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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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谢某交代,他在11月24日晚喝过两杯啤酒,没想到凌晨了还有交警查酒驾,试图掉头逃检。谢某还辩解道“自己头脑很清醒,而且只是酒驾又不是醉驾,掉头逆行也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并拒绝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单上签字。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谢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一次12分和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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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驾被查获,谎称“还在实习期,不懂法律”

01时41分,林某驾驶桂k牌小轿车驶至银丰桥中央时突然停车,随后狂打方向盘掉头,企图逆行逃检,最终被执勤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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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出来后,林某声称自己现在还处于实习期内,不懂什么是酒驾。经核实,林某已于2021年1月19日实习期转正,执勤交警严厉教育林某,无论是不是实习期都应该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为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都应该自觉抵制酒驾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林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和暂扣6个月的处罚。

遇交警查车,心虚而逃

02时03分许,一辆桂K牌轿车临近执勤点时,试图掉头逃检,随即及时拦停,驾驶人周某被当场控制,经过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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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执勤交警询问周某知不知道饮酒后是不可以驾驶机动车时,周某沉默了一会儿后小声回答说:“知道”。执勤交警对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和暂扣6个月的处罚,周某持有A2类驾驶证将面临降级。

“醉”上加罪!男子无证驾驶、二次酒驾被查获

02时51分许,一辆桂K牌轿车临近执勤点时,突然关闭灯光并靠边停车,执勤交警见状可疑随即上前检查,当驾驶人黎某摇下车窗后,执勤交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经过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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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驾驶人黎某于2020年11月5日因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查获,其所持有的A2驾驶证被降级,且其驾驶证于2020年11月22日因没有及时清分而被注销,此处属于无证驾驶和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对李某无证驾驶、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0天和暂扣车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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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小玫

整理:马灵灵

供稿:林增崇、黄贻敏、范依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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