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点赞这位好司机!山西运城一司机早上开车的时候,发现街头正有人持刀行凶,追砍周围群众,为了防止造成更大的伤害,司机连续用车撞击持刀行凶者,致使其刀摔落,人倒地,后被围观群众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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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行凶者姓赵,他是在务工中与他人发生口角后持菜刀伤人,并致现场3名劝阻群众受伤。

面对突发状况,路过的这位司机并没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开车扬长而去。因为他说每一个伤者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所么他不能坐视不管。

面对持刀歹徒,他处置得当,直接用车撞击,这个方法很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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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下车与其近身搏斗,一来这期间难免又有群众死伤,二来对方有刀,自己下去说不定徒增伤亡。

目前警方已经认定司机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假如司机用车撞击的时候,不慎将行凶者撞死,是否属于防卫过当呢?

不会的!因为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回到现场再看,当时赵某正在持刀追砍周围群众,可以说是杀红了眼,属于正在行凶。

面对这种状况,见义勇为者该出手时就出手,可以大胆果断地出手,比如这位司机则是借助车辆进行见义勇为,应对方式妥当,值得学习。

赵某也不知道是因何原因在务工中与他人发生冲突的。但是无论是何种原因,他的行为显然缺乏冷静并违法犯罪了。

如果是因为工钱问题,现在解决救济渠道那么多,完全不用动刀动枪,可依法维权。

假如是因为琐事与别人发生冲突的,那么这个赵某也太暴力了,更不应该追砍周围群众。

赵某这下要被刑事拘留并要追究刑事责任了。此外,他很可能会被数罪并罚。

假如说他砍的其中一个是与自己发生冲突的,那么根据他砍的部位和次数,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

他追砍周围群众,则属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样一来,即使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估计没有个3、5年是出不来的。

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老话,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遇到任何事情,首先要冷静,特别是要依法依规,否则可能会从有理者变成违法者。

你们对司机的行为是如何看待的?你们认为赵某这样行凶,应当如何处理?欢迎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