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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省多地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在全区上下众志成城合力防控疫情的紧要关头,仍有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淡薄,责任担当缺失,对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置若罔闻,影响了全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强化警示教育,现将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在疫情防控中违反工作纪律、不担当不作为的3起典型问题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西南街道富康路社区、区卫生健康局在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2021年10月15日富康路社区居民陈某因办理个人事务去往兰州市,10月17日返回肃州区,10月21日其个人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陈某遂向所在单位和富康路社区分别报备,富康路社区让其先居家隔离,由社区向区卫生健康局书面报告,但社区在报告过程中,将陈某的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填写错误。23日至25日,陈某在全区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多次致电富康路社区,询问隔离管控及核酸检测事宜,社区工作人员均未予以明确答复,也未采取相应措施。区卫生健康局在收到社区报备后,以电话号码有误、住址不清为由,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查找并落实管控措施。直至陈某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后,区卫生健康局才根据区公安分局通报的信息,将陈某接至集中隔离点实行隔离。

2021年10月27日,因富康路社区、区卫生健康局在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中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肃州区委对富康路社区党委书记、主任马青斌予以免职,肃州区纪委监委给予富康路社区卫健办主任周玮政务记过处分,对西南街道办事处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副主任王玉玲批评教育,做出书面检查;分别给予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重点人群隔离管控工作的干部陶永刚、负责核酸检测组织协调工作的公共卫生股股长冯静党内警告处分,对区卫生健康局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副局长樊榕予以诫勉,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生武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向区委、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二、东北街道仓后街社区在全区全员核酸检测中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问题。2021年10月22日,肃州区在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过程中,仓后街社区干部在人员摸排和信息比对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跟进督促不深入、不到位,致使辖区居民赵某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影响了全区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时高效落实。

2021年10月27日,区纪委监委责成仓后街社区对赵某某所在网格网格长陈小玲予以辞退处理,给予仓后街社区负责该核酸采样点的工作人员冉璐党内警告处分,对仓后街社区党委书记、主任胡晓峰予以诫勉处理,对负责包抓仓后街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东北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张静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上坝镇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8月27日,酒泉市纪委监委在对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回头看”专项督查中,发现肃州区高速公路总寨出口检疫卡口设置不合理,对过往车辆未能做到应检尽检,值班人员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履职尽责不到位,让过往车辆司乘人员自行扫码、测温、登记,疫情防控措施流于形式。

2021年10月23日,区纪委监委责成上坝镇政府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当日带班领导、上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翟嘉予以诫勉处理,在领导班子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对当日值班人员韩正栋、景茂德、张建涛进行工作约谈,责令检查。

疫情防控是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以上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标准打折扣,也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力,思想上麻痹、行动上迟缓。在当前疫情防控异常严峻的形势下,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迅速进入战时状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严格落实省纪委疫情防控“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各项防控任务措施落实到位,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来源:肃州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