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昆山发生了一起震惊全社会的大案。一个名叫刘海龙的司机在酒驾时和骑自行车正常下班的于海明发生了冲突。刘海龙掏出长刀追砍于海明,但不慎刀脱手掉在了地上,于海明赶紧提刀反击,最终刘海龙身中数刀,抢救无效而失去了生命。

在中国,有句话叫“死者为大”,刘海龙在这场风波中丢了生命,按理来说应当被很多人所同情;但事实恰恰相反,大多数人并不同情他,反而还和杀死他的于海明开始共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因为刘海龙的死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是他自己咎由自取,那个杀人的于海明反倒是倒了霉,碰上这么一桩糟心事。

有个词叫“相由心生”虽然不是什么一定的真理,但也有一定道理,刘海龙就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不像好人的人。刘海龙生于1982年,他的一生可谓是充满了“传奇色彩”,短暂的生命里活出了大多数人都不敢想象的“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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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老家在甘肃省镇原县,这是我们国家有名的贫困县,这里经济非常不发达,能够供人谋生的机会非常少,很多年轻人都踏上了背井离乡外出务工的道路。十九岁那年,刘海龙来到了北京闯荡,身无长技的他开始当起了小偷。不过没多久刘海龙就被警察逮住,判处了四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刘海龙被判了四年多,由此看来,刘海龙当年在北京当小偷时可不是什么小偷小摸。

出狱之后刘海龙已经二十四岁,他决定去江苏昆山讨生活。有人会在监狱中反省自身,有人却只会在监狱中谋划出狱后要怎样祸害社会。当年的刘海龙还只是个盗窃贼,此时南下的刘海龙已然“转型升级”成了黑社会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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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刘海龙因打架被行政拘留了五日。才刚出来没多久,刘海龙又开始搞事,因为缺钱而想办法敲诈勒索别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刘海龙因为犯了敲诈勒索罪,在2007年的时候被判了九个月。

到了2009年,刘海龙又因为毁坏财物又被判了三年。出狱后没多久,刘海龙又拿刀和别人互殴,把被害人胸腔砍出了积液;2013年6月,刘海龙在唱歌的时候又无故殴打杜某,导致其面部粉碎性骨折。

2014年,刘海龙因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数罪并罚,被合并执行判入狱二年二月。通过分析刘海龙这些年的经历,怪不得有网友调侃他,说他是不是觉得牢饭格外好吃,毕竟刘海龙在牢里的日子几乎占了他半辈子的时间。

昆山案中的另一个主角于海明,他就像我们大部分人一样奉公守法,每天循规蹈矩活着。在案发之前,于海明是一家酒店的工程部经理,他每天辛勤工作,就是为了能让自己和家人能够生活得更好。

2018年8月27日晚上9点左右,当大部分寻常人家都已经回到家中与家人相伴时,于海明这才放下自己的工作,骑上小车赶路回家,享受难得的清闲。而此时刘海龙正在开着宝马车在路上横冲直撞,他并非正常驾驶,而是酒驾。

在昆山开发区震川路和顺帆路的路口,刘海龙不顾红绿灯的指示,突然右转把宝马开往非机动车车道,撞倒了骑着小车的于海明。

正常情况下于海龙撞了人,还是酒驾,应当对被撞者赔礼道歉,如果撞得严重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但刘海龙车上的朋友刘某不仅没有道歉,反而各种嚣张,跟于海明爆发了严重的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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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情况,喝了酒的刘海龙直接下了车,对着于海明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于海明见到刘海龙身上的各种纹身,明白自己这回是碰到地痞流氓了,因此并不敢有所动作,而是选择忍耐。

见状刘海龙并不打算就此放过于海明,反而从车上抽下了一把长刀直接向于海明拍去。人面对拳头可能还有所忍耐,但对于刀具一定是恐惧的,于海明看到刘海龙刀都抽出来后只能开始反抗。

由于刘海龙喝了酒握刀握不紧,刀从手中滑落,于海明见状立刻捡起了刀。面对捡起了刀的于海明,刘海龙立刻进行了追赶,在嫉妒恐惧的状态下,出于自卫心理,于海明将刀捅向了刘海龙......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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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有关于海明是否防卫过当一直是各方争论的关键点。但昆山市警方认为,刘海龙的一连串行为构成行凶,砍刀在滑落后,他也有抢刀的行为,对于海明持续构成了人身安全威胁,因此是有刘海龙威胁在前,于海龙在进行反击。

2018年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发出通报为本案画上了句点。警方的结论和大多数网友们想的一样,那就是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在警方宣布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后,于海明再次流下了眼泪,只不过这次是出于感激。在记者的采访镜头下,于海明一直在感谢国家、政府和警察能够还他一个公道。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好好学习,好好工作,遵纪守法是生活的常态,因为他们热爱这个美好的世界,但当他们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那么他们身体里将会爆发出无可匹敌的能量来保护自己所珍视的美好事物。而于海明便是这样的普通人,也许平时别人会觉得他老实、木讷,甚至好欺负,但当他面临生命威胁的时候,他的爆发力将会不逊色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