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地大,法网终是疏而不漏,任你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过法律的审判,事发福建省泉州市,陈某某伙同四人预谋抢劫一饭店,他们不仅抢劫财物,还残忍的杀害了老板,重伤其家人,事后陈某某潜逃,21年后在广东省珠海市某电子有限公司被抓获,2021年10月25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的起诉书,还原了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陈某某,男,1976年出生于重庆市巫山县,汉族,小学文化,务工,住巫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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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此案查明,陈某某伙同另外四人,事先预谋抢劫小丁饭店的钱财,事发当日23时许,陈某某及另外四人携带匕首,菜刀等作案工具,以过生日为由,窜至晋江市小丁的饭店,并饮酒至次日凌晨1时许,趁结账之时,他们不仅持刀砍向小丁,还用布堵住了他的嘴巴,捆扎了手脚和头部,再用毛毯将其盖住,使小丁窒息而亡。

同时,又分别窜至小强(化名)和阿云(化名)的卧室,持刀威胁,用不干胶及绳子捆绑将两人控制,其间还持刀砍伤阿云的右腿和右髋部,又将她抬到小强的卧室,用匕首刺伤小强的手臂,逼迫阿云交出钱财,共劫走现金5150元,4条硬盒中华牌香烟,1条软盒中华牌香烟,3台松下牌传呼机,1部摩托罗拉928型手机。

经法医鉴定,小丁系被人堵塞口鼻,勒颈窒息死亡,阿云右膝部损伤程度达到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七级,右髋部损伤程度达轻微伤,小强右上臂损伤程度达轻微伤

辩护律师提出陈某某系初犯,偶犯,坦白认罪,悔罪,建议从轻处罚。

据伤者小强回忆,21年前的一天半夜,五名男子来到他家菜馆喝酒,父亲跟他说,这些人是附近工厂来过生日的工人,次日凌晨1时许,他与父亲在卧室看电视,两个男子走进卧室,另有一男子把父亲叫出去结账,那两个男子忽然冲到他的床边,其中个子较矮的冲到床上,拿着匕首威胁他,另一较高的也持菜刀威胁,还叫他闭上眼睛,接着就感觉原先按住自己脖子的那把匕首被取开,又被一把平面刀比住,站到床上的人走出卧室,一会儿时间又有人进来。

然后就有人将自己的双手双脚捆住,双眼和嘴也被封住,他家菜馆有布绳和封口胶纸,但没有那伙人用的匕首,菜刀,期间有人问他钱在哪里,他们把自己捆绑后用被子盖住,才走出了卧室。没过一会儿,脖子又被一把尖刀按住,有人将他的母亲阿云抬到房间,母亲说完藏钱的位置后,就有人走出卧室。

又过二十多分钟左右,原先架自己脖子上的刀被拿开,他听到人走出卧室离开菜馆的声音,就马上挣开绳子撕开胶纸,喊邻居进来,还看到母亲双手,双脚也被捆住,双眼,嘴也被胶纸封住,躺倒在自己的床上。

走廊地上父亲的头部被毛毯盖住,嘴堵着一块布并紧紧捆扎着一布绳绕到头后,身上好几处被捆,血流满身,送医时已经死亡,母亲也身受刀伤,被送进急诊室住院治疗,自己的脖子被匕首刺一小处伤,右手臂被割了一伤口,还在医院看见了父亲的遗体。

陈某某被捕后供述,李某某叫其跟他一起去抢村里一个开饭店的老板,他也同意了,第二天几人来到饭店喝酒,大约2小时后,几人分工控制了老板一家,自己持匕首顶住老板儿子的脖子,过了几分钟有人叫他走,他出来时发现老板躺在地上,离开的路上就把西瓜刀扔到了一条河里,使用的胶布就留在了现场。

当晚大概抢到2千元人民币和一些外币,每人好像分到五百块,还有一条多软包中华烟,后来听说被抢的那个老板死了,警察还去了老家,他辗转逃到广东省珠海市被抓获。

本院认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手段劫取财物,他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陈某某参与持刀入户抢劫,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犯罪后果特别严重。

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陈某某与同案犯马某某,吴某某共同退赔小强和阿云的经济损失人民币6310元,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计人民币4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