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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您好!您在茂名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引导和扶持茂名市第一中学建设集团化示范性学校的建议》(第20210004号)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通过大量事实和数据,对我市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创新教育模式,提高管理效益,建设集团化学校的意义作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及建议。经征集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意见,现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针对您建议提出的“政府应该在教师编制方面制定良好的条件,为学校吸引人才提供用人政策条件”,市委编办将按2008年广东省委编办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粤机编办〔2008〕73号),对公办高中教职员编制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按照当年在校学生数的一定比例标准(1:12.5)核定高中教职员编制。市机构编制部门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教育等民生重点领域倾斜。建立中小学教职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中小学教职员编制,多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目前,市直学校已按标准核定教职员编制,其中超标准核定茂名市第一中学教职员编制532名,为该校吸引人才提供编制保障。

二、市财政局确保做到:一是围绕科教兴国战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我市在近年经济下行压力大和各项公共服务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投入的“两个只增不减”。近三年市本级财政对市一中共安排专项资金约6000万元,通过办学标准化 配齐功能室及设备,推进市一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提高优质学位供给水平;二是落实高中生均拨款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制度,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要求,从2019年起我市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建立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最低标准。2019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并逐步提高,2020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2021年市一中生均拨款经费共1524万元。市本级财政对市一中经费投入逐年增长,以满足市一中办学需求。同时,建议市一中可以利用名校品牌的无形资源、 先进的管理模式、优秀的师资队伍等优势,吸纳社会资金来投资,使市一中办学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着力解决茂名市第一中学师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针对近几年茂名市第一中学新进教师以年轻教师、女教师居多,教师队伍过于年轻化,男女比例也不合理的现状。市人社局将会同市教育局,制定合理的人才招聘计划,并结合学校实际,统筹调配教师资源,优先配齐配强茂名市第一中学的师资力量,提升办学效益和水平。充分发挥茂名市第一中学的龙头效应,辐射带动区域的教育资源协同发展。

四、将建设优质集团化学校纳入我市十四五规划。我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拟将出台,规划中提出以城区优质中小学为核心组建教育集团,积极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委托管理等多种办学模式。探索开展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第三方绩效评估。到2025年,全市培育创建3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目前,茂名市城区已成立了愉园教育集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教育局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集团化办学的模式,积累经验,引导和扶持茂名市第一中学建设集团化示范性学校,将分阶段实施,从政策层面、资源投入、办学模式创新、机制建设、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市政府将进一步统筹布局学校周边的基础设施规划,为集团化办学提供城市发展的环境条件,努力解决茂名市第一中学周边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让教师安教乐教。目前,茂名市教育局已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茂名市第一中学尖子生源流失问题,为集团化办学创造良好的生源条件。

推进集团化办学是我市教育发展中的大事,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市各有关部门应重视并积极推进这项教育大事,解决人民群众上学难问题,助力我市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滨海城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来源:茂名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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