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产品的全年产能,应达到安徽省对该采购品种采购量的2倍及以上

10月22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安徽省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公告》,宣布了新一轮带量集采的开始。此次带量采购的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25日到10月31日。

据《公告》,本次集采药品共有45种,其中大部分为注射剂产品。其中,血液抗凝剂肝素钠、乙肝用药甘草酸二铵、术后营养用药复方氨基酸、慢性肾病用药复方α-酮酸等在此次带量采购中采量较大。

在申报要求中,《公告》明确指出:申报企业必须对药品的质量负责,一旦中选,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同时,申报产品的全年产能,应达到安徽省对该采购品种采购量的2倍及以上。

安徽的这一要求也是为了避免企业不能按量供货的尴尬。此前,由于中选带量采购而未能履行职责,华北制药和北京百奥药业等均被评定为“严重失信”企业,并被取消在相应地区的挂网、投标和配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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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烟酰胺

运营 | 莫羽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