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历的80后符丹青制作了200封敲诈信,分别寄给A股上市公司高管和老总,诈称掌握他们的私人秘密,要求封口费。有四位收信人向符丹青各打款33.5万元,事情败露于一位收件人的报警。成都双流区法院去年12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符丹青有期徒刑十年半,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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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敲诈勒索案件,这也是一起彻头彻尾的荒诞故事。因为符丹青丝毫不掌握这些老总的任何私人秘密,他只是假设这些老总或董事长有不可告人的事,虚张声势。但“无中生有”的荒诞一幕还是发生了,有四名上市公司高管乖乖打钱,没有任何犹豫,与罪犯符丹青共同谱写了当代奇闻。

媒体在报道这件事的时候,强调的关键词是符丹青的年轻与低学历,目的就是衬托这些上当老总的高学历、见多识广,凸显两下认知和地位的悬殊,通过强调“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竟然发生了”,来说明这些敲诈案不可思议的一面。现在符丹青坐牢去了,区法院公开了判决书,这事就结束了吗?

尽管给符丹青打钱的四个高管也是受害者,但考虑到事件的离奇本质,在荒诞不经的一面仍有值得思考的余地,他们不该被“隐姓埋名”。听从符丹青勒索要求,向其打款的有:奥普家居副总吴某,浙江泰林生物技术公司董事长叶某,广大特材董事长徐某,瑞玛精密工业股份公司陈某。

如果没有这些A股上市公司高管乃至董事长级别的人“配合”,他们中的任何一人只要报警,符丹青就不会得逞,他“掌握私人秘密”的游戏式敲诈就会戛然而止。现在媒体报道此事,最感到后悔的恐怕不是犯罪分子本人,而是这四大上市公司的高管,不只脸上无光,公司上下和全社会都在看笑话。

但在看笑话之余,一个显著的追问是:他们既然打钱给符丹青,等于自证有不可公开的“私人秘密”。而且,这些“私人秘密”不是哪次喝醉酒出过丑这样的小事,肯定是非同一般的秘密,从给钱的爽快程度看,在符丹青开出的33.5万元之上。那么,到底是怎样的“私人秘密”如此值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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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揣测,吴、叶、徐、陈四位的“私人秘密”纯粹是私人性质,与公司或者与上市毫无关系,他们深知这些秘密一旦被抖落出来,个人名誉连带其他都会遭到损失。如果是这样的“私人”秘密,无涉公共利益,哪怕是吃喝嫖赌、作风不正,似乎也是私德有亏,民不告、官不举,也就随它去了。

难免还有另外的揣测,那就是符丹青案四名受害人的“私人秘密”不只是私人事务,万一与上市公司有关,那起码涉及到信息披露的问题,就成为牵扯到股票、股价等公共事宜,是不是要追查一下?退一万步说,符丹青假称的“私人秘密”,法院也判决了,这四家上市公司要不要发个澄清公告啥的?

据说符丹青对寄信的公司和收信人有着周密的研究,是冲着“这些人肯定不干净”的假设去寄信的,符丹青“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他诈骗的理论依据到底是啥,公众,最重要的是这些上市公司的股民,也想知道。

这不止是吃瓜群众的好奇心,也是很严肃的问题。从四名受害者所在的上市公司看,都是在2020年初成功上市的,符丹青抓住了这一共性,那有必要打消人们的疑虑:上市时间的共同点只是偶然的巧合,这些上市公司是清清白白的吗,所谓“私人秘密”与公司管理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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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丹青敲诈勒索的犯罪清楚明白,等待他的是十多年的牢狱监管,这个无疑义。但这个案子中的受害人,真的是百分百的“受害人”吗?如果他们不是上市公司高管,外界不会这么“冒昧揣测”,但既然有这样的身份,又做了如此荒诞的配合,就没有免于被追问的权利。

法院的判决只是犯罪分子符丹青的终点,而案件离奇情节与现实的必然勾连,却开启了新的可能。四位上市公司高管的“私人秘密”,不该只是街谈巷议的谈资,还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考验。

以如此正经的角度来评议符丹青敲诈勒索案,也不算唐突,毕竟在荒诞故事之外还有可能涉及正儿八经的公众利益。上市公司在寻求上市时,总要讲述它们的童话故事,承诺美好前景。符丹青以洞察世事的底层认知,研判华袍之下有虱子并且得手,那么,究竟是怎样的“私人秘密”,不该成为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