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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给小狗自由奔跑,解开狗绳让它在小区内玩耍。男子的行为被群众发现报警,民警赶到将男子拦下,依据条例规定对男子罚款200元。

10月17日中午,黄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北雀路某小区内遛狗不牵绳,小狗到处乱窜,已经引起了小区居民的不适。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巡逻排查,民警发现一只棕色泰迪犬在小区周边乱跑。民警快步上前制止。一名男子见状当即跑向民警解释,该犬是其饲养。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及泰迪犬带回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审查,该男子姓张,其称自己想给小狗自由奔跑,所以解开了牵狗的绳索让其在小区内“自由玩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处以200元罚款。张某表示接受罚款处罚,承诺今后不会再遛狗不牵绳,并称会主动动员家庭其他成员及同小区邻居,文明养狗。